[卷九 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
《
素问·
标本病传论》
岐伯曰∶夫
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浅而博,
可以言一而知百也。以浅而知深,察近而知远,言标与本,易而勿及。治反为逆,治得为从。先病而后逆者,
治其本;先逆而
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
其本;先热而后生
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
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
他病;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
烦心者,治其本。人有
客气、有
同气,小大不利,治其标,小
大利,治其本。病发而有余,
本而标之,先
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
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谨察间甚,以意调之,
间者并行,甚者
独行。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夫阴阳之理,包括甚广,能明阴阳,则逆从标本之道在其中矣。假如天地
四时,有阴阳之分,人身
经络有
阴阳,腑脏血气有阴阳,
脉象有阴阳,
外邪六气有阴阳,故有
阴虚阳盛者,有
阳虚阴盛者,有
阳邪伤阴分者,
有
阴邪伤阳分者,
内伤、
外感之病,变化莫可数计。阴病见
阳脉为从,阳病见
阴脉为逆,合天地
四时之气化为
从,反天地四时之气化为逆。先病者为本,后病者为标,发病之因为本,所现病状为标。是故因
气血虚而生病
者,虚为本,补虚则病
自愈;因病而
伤气血者,病为本,
治病则气血和。能知阴阳
虚实、逆从标本之道,则自
小而大,少而多,浅而深,言一病即可知百病为害之理也。顺其理而治之为从,反其理而治之为逆。故必辨其
标本,而治分先后也。惟中满与小
大便不利者,不论标本,必当先治。盖百病由于气血不和,必
中宫二便通利,
方能和其气血,故中满及二便不利者,必当先治也。然治之亦必审其阴阳虚实之因,审其因者,亦是治其本也。
由是言之,万病皆当治本,故经曰∶治病必求其本也。夫先病亦为本,后病亦为标。客气者,先病之
邪气也,
同气者,言后病同是先病之
邪所变,非有他气也,故治其本则标自愈矣。
邪气盛者为有余,故当先治其本以除
邪,后和其气以治标;
元气虚者为不足,故当先助其气以治标,后治其本以除邪。此标本逆从,皆由阴阳虚实
之变化,故明阴阳虚实,则标本逆从之道自明。而病之
传变,亦有逆从,以
五脏相生而传,为从为间;五脏
相克
而传,为逆为甚。假如
心病传脾,是
火生土,为间,间者病轻,可并心脾两脏而治之,其愈易也;如心病传肺,
是
火克金,为甚,甚者病重,当独治其一脏,或泻心以保肺,或救肺以去
邪,为难愈也。故必谨察间甚,用意调之也。又申说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见得二便不利,尤当急
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