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阴阳脏腑总论] 经解
《
素问·
五脏生成论》曰∶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其主肾也;肺之合皮也,其荣毛也,其主心也;肝
之合筋也,其荣爪也,其主肺也;脾之合肉也,其荣唇也,其主肝也;肾之
合骨也,其荣发也,其主脾也。
五脏,
根本也;身躯,枝叶也。根本有浅深,则枝叶有
表里。浅者合于表,深者合于里。故五脏各有皮、
脉、筋、肉、骨五层之合,而其荣色,亦各随其部而外显也。五脏具
五行之性,五行有生克,故以克制者为其
主,如
水克火者也,故
肾水为
心火之主,以及
火克金、
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皆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