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膳正要》
书名:饮膳正要朝代:元作者:忽思慧时间:公元1314-1320年

[卷第三 兽品] 兔肉

    味辛,平,无毒补中益气。不宜多食,损阳事,绝血脉,令人痿黄。不可与姜 、橘同食,令人患卒心痛妊娠不可食,令子缺唇。二月不可食,伤神。
    兔肝
     主明目
    腊月兔头皮毛
     烧灰,酒调服之,治难产胞衣不出,余血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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