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内经》纂要] 阴阳别论篇
《
阴阳别论》曰∶脉有阴阳,知阳者知阴,知阴者知阳。(深知谓备识其变易。)凡阳有五,
五五二十
五阳。(凡
阳经有五,正以一腑之中,包藏五腑之脉,故五五有二十五阳,由此推之,则一脏之中,
包藏
五脏之脉,亦五五有二十
五阴。)所谓阴者,
真脏也,见则为败,则必死也。(所谓阴者,五脏
之
真脉也,真脏来现,其脏已败,败者必至于死也,故曰∶
真脏脉见者死。)所谓阳者,胃院之阳也。(胃
脘之阳,谓
人迎之气也,察其气脉动静
大小,与
脉口应否也。人迎在
结喉两旁,脉动应手,其脉之动,常左小
而右大,左小常以候脏,右大常以候腑,盖胃为五脏
六腑之大主,虽有五五二十五阳之异,而实不外乎
胃脉之
见耳。若吉者,为有
胃气也,若至于凶,则无胃气者也。)别于阳者,知病处也;别于阴者,知死生
之期。(阳者卫外而为固,然
外邪所中,别于阳则知病处,阴者藏神而内守,若考真正成败,别于阴则知病者
死生之期。)
三阳在头,三阴在手,所谓一也。(头,谓人迎。手,谓
气口。两者相应,俱往俱来,若引
绳小大齐等者,名曰
平人,故云所谓一也。气口在
手鱼际之后一寸,人迎在结喉两旁一寸五分,皆可以候
脏腑
之气。)所谓阴阳者,去者为阴,至者为阳;静者为阴,动者为阳;迟者为阴,数者为阳。
(此言脉体
分阴阳,脉有去来,即去至而阴阳分;脉有动静,即动静而阴阳分;脉有迟数,即迟数而阴阳分。)所
谓
生阳死阴者,肝之心谓之生阳,(得阳则生,失阳则死,故曰生阳死阴也。自肝传心,以
木生火,得
之
生气,是谓生阳,不过四日而愈。)心之肺谓之死阴,(心传肺者,为
火克金,故谓死阴,不过三日死。)肺
之肾谓之
重阴,(
肺金肾水,虽曰
子母相传,而金水俱病,则重阴而
阳绝矣。)肾之脾谓之
辟阴,死不
治。(土本制水,而水
反侮脾,是谓辟阴,辟阴者放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