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论荣卫色脉参应之法
夫天地之道,曰阴与阳,
阴阳在人,曰血与气。盖血者,荣也;气者,卫也。荣
者,荣于中;卫者,卫于外。所以荣行脉中,卫行脉外。脉者,血气之先也。血非
脉则焉能荣于中,气非脉则焉能卫于外,二者相资而行,内则通于
五脏六腑、十二经
络,外则濡于
九窍四肢、
百节、万毛,昼夜循行,如环无端,以成其度,会于
寸口,
变见于脉。故
气血者,人之神也。脉者,气血之神也。所以
治病之始,
五决为纪。盖
五决者,五脏之色脉也。脉应于内,色应于外,其色之与脉,当相参应,故曰能合
色脉,可以
万全也。凡为医先须调明色脉,况为疮科,若于此
不精,虽聪慧辩博,亦不足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