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 附刊寒门秘法] 皮毛肌肉筋骨脏腑论
凡寒之侵人也,必先入
皮毛,而邪在皮毛,作何景象?
发热如火燎,
恶寒毛竖,
鼻塞不汗,
皮痛不可近席,此邪在皮毛也。正属
太阳表证,故曰发表。《
内经》云∶邪
在皮毛者,汗而发之,此之谓也。由皮毛传于
肌肉,则邪稍进一步,恶寒已去,必
唇焦热盛,
口唇者
肌肉之本也。今见唇焦,则知肌肉受邪,故不言发表,而曰
解肌。由
肌肉传于筋骨,则邪又进一步,必齿燥
自汗。盖齿乃骨之余,热入筋骨,故齿
干燥;
肌肉者身之墙垣,热熏于肉,致
腠理开则自汗。皆热在筋骨也,故用
白虎汤。(
石膏、知
母、
甘草、
粳米。亦有加
人参者,名
人参白虎汤。)以泻骨中之热耳。由筋骨传于
脏腑,邪已深入,
外证悉具,必
恶热便闭,
下利黄赤,或
腹痛时作,极则发狂,此乃
邪热深入脏腑,不
曰泄里,而曰
攻里。有不从
阳经传来者,谓之
直中三阴。内纯寒而外无阳经之形证,必
是厥逆
清谷、
囊缩甲青等证,此
直中之寒者也。此不曰攻里,而曰
救里。(由
三阳传腑之
热证,亦复有厥逆过肘膝者。经云∶热深厥亦深,热微厥亦微,此种万不可误认为直中三阴之厥逆,妄投
四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