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七 诸风门] 总论
风为天地浩荡之气。正顺则能长养万物。偏邪则能
伤害品类。人
或中之。鲜有不致毙者。
是以圣人推为百病长。原夫风与气一也。塞乎天地之间。则
阴阳不同。在乎人身之中。则吹
呵有别。阳为风。故风无形而有其势。阴为气。故气有质而无其威。吹则冷而劲为风。呵则
温而和为气。是以
四时之内。
八风二十
四气者。以候
阴阳消长之机也。大块噫而为风。山泽
蒸
上古之人。其知
道者。法于阴阳。和于
术数。饮食有常节。
起居有常度。不妄作劳。故
精气
内安。形神外全。病安从来。今时之人。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
精神。
以耗散其真。不知
持满。不时
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致阴阳不调。腑
脏气偏。荣卫失
度。
气血错乱。
经络空虚。
腠理不密。
外邪因得以伤之。
风邪之
中人也。其状奄忽。盖风性
紧暴。善行数变。其中人也卒。其眩人也晕。激人涎浮。昏
人神乱。
千金方风论。有七十二
种。究其大法。则以
五风为首。五风者。谓肝心脾肺肾
五脏之风也。其言生死。各亦不同。
肝风之状。踞坐不得低头。青色围绕目额者。可治。宜于
肝俞灸之。若上喘
目直视。唇口俱
青。或面目
大青黑。一黄一白者死。
心风之状。汗自出。偃仰不可转侧。唇色正赤。语言狂
妄者生。宜于
心俞灸之。若唇
面青黄黑赤色不定。眼动不休。或面目时时悚动者。
心绝也
。五日而死。
脾风之状。踞坐而
腹满。
不嗜食。一身通黄。
四肢不收。
口吐涎沫者。尚可治
也。宜灸
脾俞。若手足俱青。
木贼土败必死矣。
肺风之状。
偃卧胸满。喘而不休。冒闷汗出
。鼻
不闻香臭。
不得卧。鼻下至口。色白者可治。宜于
肺俞灸之。若
失血。及
妄言色黄者。
不治。七八日而死。
肾风之状。踞坐而
腰脚痛重。视
胁肋边未有黄色者。可治。宜于
肾俞灸
之。若
齿黄面如土色者死。至于
六腑本无
中风。惟胃有之。以胃为
水谷之海。变化
五味。以
资五脏。虚则风邪亦得以中之。
胃风之状。
额上汗出。饮食不下。隔塞不通。腹满。去衣则
胀。张口
肩息。
心下澹澹。食寒则泄。孙
真人云。新食竟取风为胃风。疟论亦然。五脏中
风。其脉皆浮。但兼以本脉。而见于本部。与
人迎相应也。
假令肝中风。则左手关部与人迎
脉。并浮而弦者也。余皆仿此。大抵
肥人多喜中风。以其肌肤软脆。风邪易中。入之则深。
庞老故云。人肥则
风气不得外泄。即为
热中而
目黄。人瘦则风气外泄。即为
寒中而泣出。盖
可知矣。得此疾者。诊其脉迟浮者吉。急疾大数者凶。
大肠闭涩为顺。
下利为逆。口目俱闭
者易治。口目俱开者难治。骨热多烦者。损其热药。脏寒下利者。损其冷剂。治之当随病之
浅深。慎无
执着。
诸方论中。所谓
左瘫右痪者。由
邪气中人。邪气反缓。
正气反急。正气引
邪。僻不遂。风赋有云。
气虚则痪无左右。血涩而瘫中两边。以此而知气血俱虚。则
瘫痪
两证俱有。若气顺血涩。则为瘫风。瘫风者。
筋脉拘急挛拳也。若血顺气虚。则为痪风。痪
风者。软抬动不能也。不必左为瘫。而右为痪。痪风不可全用
风药。当以
理气药兼而用之
。瘫风则当以益血补筋去风药治之。则万举
万全矣。予历观
古方。治诸风。不问病之
轻重。
表里浅深。皆以
小续命汤加减用之。此良法也。但小续命汤。内无
通气药。不可独用。若能
以
通气汤散兼而服之。必成其功矣。宋氏云。治风之法。当以缓散中通气为先。通则痰气不
熏蒸。风亦可得以摅散。诚哉是言也。小续命汤通治诸风。惟
偏枯则不可多用。盖偏枯者。
其人血不荣于一边。小续命汤复
发汗亡血故也。偏枯者。
半身不遂。
肌肉枯瘦。骨间
疼痛。
神智如常。治之宜养血。
大八风汤、
续断汤。
风痱者。身无痛处。但
四肢缓纵。神智昏乱。
不甚语言。微有知则可治。以其风散涎注。
关节气不能行。故四肢不遂也。治之先进
太乙神
精丹三粒。次以
西州续命汤。风者。奄不知人。咽中噫噫然有声。以其邪中心肺。涎潮鼻
塞。心肺间。故不能言。宜用小续命汤、
独活汤。风柔者。以
风热入于
肝脏。使诸
筋挛急
。屈不可伸。经曰。寒则
挛急。热则弛张。风颤者。以风入肝藏。
经络之气不守正位。故使
头招摇而手
足颤掉也。风喑者。以风冷之气。客于中。滞而不能发。故使
口噤而不能言也。
风痹者。由
风寒湿三气。袭于经络。舍于
血脉。留于荣卫。故使身顽肉浓。不知痛痒。其证
则有筋骨血肉气之
五痹。以属五脏。诸痹始得之在外。速治之无不愈者。及其邪气深入。各
传于脏。无不危殆。故曰风中脉。则口眼斜。
中腑则肢体废。风入脏则
性命危矣。又有中
风之病。卒暴
昏迷。涎浮
胸中。上下相引。声如引锯。皆由饮食过度。嗜欲无节。停留胃中
。
使气脉关隔。不得营运。荣卫失度。
脏腑怯弱。风邪暴客。相抟成涎。虽投治风药。永不
得下。盖涎浮上部。填塞心胸。诸
风闭塞。急当吐之。使快为度。
然后急进
续命汤。近世方
书多云。中风不可吐。久后令人坏一臂。盖药中多用
水银粉。大损脾胃。脾胃既损。四肢不
举。理之必然。殊不知古人
治法。
其高者因而越之。病在胸上为高。越之为吐也。如
朱砂丸
。止是吐胸上积涎。于脾胃何损。用之必效。若无涎。亦慎与吐。恐
脾胃俱虚。
呕血而死。
不可不知。世有
气中。方书无载。考其至理。皆由
喜怒不节。气血暴伤。盖暴
怒伤阴。暴喜
伤阳。怒则
气逆。
喜则气缓。气血失常。乱于胸中。壅于经络。滞则生风。渐渐无力。昏困
欲倒。治之当顺气
理血。不可妄投风药。至如新沐中风。名曰
首风。饮酒中风。名曰
漏风。
又曰
酒风。入
房中风。名曰
内风。又曰劳风。各有治法。夫风之为病。有瘙痒者。有
瘾疹者
。有疼痛者。有
疮疡者。有聋瞽者。有
历节者。有颠厥者。有狂妄者。千状万化。莫不由五
脏而生矣。
大抵人之有生。以
元气为根。荣卫为本。根气强壮。荣卫和平。腠理
致密。外邪
客气。
焉能为害。或因喜怒。或因忧思。或因惊恐。或
饮食不节。或劳役过伤。遂致
真气先虚。荣
卫失度。腠理空疏。邪气乘虚而入。及其感也。为半身不遂。肌肉疼痛。为痰涎壅塞。口眼
斜。偏废
不仁。神智昏乱。为
舌强不语。
顽痹不知。精神
恍惚。惊惕恐怖。或
自汗恶风。
筋脉挛急。
变证多端。治疗之法。当推其所自。若
内因七情而得之者。法当
调气。不当治风。
外因六淫而得之者。亦先当调气。然后根据所感
六气。随证治之。此良法也。但发直吐沫。摇
头上撺。
面赤如妆。或
头面青黑。汗缀如珠。眼闭口开。声如鼾睡。
遗尿不知人者。皆不可
治。
风者。百病之始。善行而数变。行者动也。风本为热。热胜则风动。宜以静胜其躁。养
血是也。治须少汗。亦宜少下。
多汗则虚其卫。多下则损其荣。治其在经。虽
有汗下之戒。
而有
中脏中腑之分。中腑者宜汗之。中脏者宜下之。此虽令汗下。亦不可过也。汗多则
亡阳。
下多则
亡阴。亡阳则损其气。亡阴则损其形。初谓表里不和宜汗下之。表里已和。是宜治之
在经也。其中腑者。面显
五色。有
表证而脉浮。恶风
恶寒。
拘急不仁。或中身之后。或中身
之前。或中身之侧。皆曰中腑也。其治多易。中脏者。唇吻不收。舌不转而
失音。鼻不闻香
臭。
耳聋而眼瞀。
大小便秘结。皆曰中脏也。中脏之病难治也。六腑不和。留结为痈。五脏
不和。
九窍不通。无他。乃在经也。初证既定。宜以
大药养之。当顺
时令而调阴阳。安脏腑
而调荣卫。少有不愈者也。风中腑者。先以
加减续命汤。随证发其表。如兼中脏。则
大便多
秘涩。宜以
三化汤通其滞。初证已定。别无他变。以大药和治之。大抵中腑者多着四肢。中
脏者多滞九窍。惟有中腑者。多兼中脏之证。至于舌强音涩。久服大药。能
自愈也。有中风
湿者。夏月多有之。其证
身重如山。不能转侧。宜除风胜湿去热之药。切不可
针灸治之。气
血痰水。受病于内者也。
风寒暑湿。致寇于外者也。人之一身。血气既虚。阴阳不守。饮食
居处。嗜欲无节。冲风卧地。调护不周。于是经络空疏。腠理开彻。风邪乘其虚而入之。挟
热则痿堕缓弛。挟寒则
急痛拘挛。自其邪气之入人也。邪气反缓。正气反急。正气引邪。为
僻。为窜视。为掣纵。为
搐搦。为瘫痪。为反张。在于阳则
皮肤缓。在于阴则为腹
里急。
缓则四肢不能收。急则一身不能仰。皆随其邪气所至。表里浅深。而有证也。种类虽多。大
要有四。血气偏虚。半身不遂。肌肉枯瘦。骨间疼痛。谓之偏枯。神智不乱。身体无痛。四
肢不举。一臂不随。谓之风痱(能言则可治)。忽然迷仆。舌强不语。
喉中窒塞。噫噫有声。
谓之风(身有汗则生)。
风寒湿三气。合而为痹。其人肉浓身顽。不知痛痒。风多则走注。寒多则疼痛。湿多则
重着。在筋则筋屈而不伸。在脉则血凝而不流。在肉则不仁。在骨则癃重。夫是之谓风痹。
伤风一证。
发热烦躁。
头痛面光。恶风自汗。盖
风能散气。故有汗也。
风家脉浮者。病在表。
脉实者。病在里。脉虚者。病在脏。脉促者。病在上。浮则发散。实则疏导。虚则温之。而
病患壮盛。胸喉澎湃者。
瓜蒂散少少吐之。俗谓热则生风。大纲然尔。多有
胃虚、气虚、血
虚。虚极而生风者。若诸
虚证候。
天雄、
附子、官桂、
川乌。又必不可阙。治法大要。尽以
消痰顺气为先。顺气用
南木香、
苏合香、
香橼辈。消痰用南星、
半夏、
细辛、
僵蚕辈。如石
绿、铁焰、
水银、
轻粉、
铅霜、
朴硝等剂。谨勿妄施。寒毒入胃。则血脉凝涩。真气消铄。
不旋踵而成废人。治风良剂。小续命汤为上。
排风汤次之。然二药主风不
主气。须以
人参顺
气散。
乌药顺气散。佐助其间。气一流行。则风亦疏散矣。至若口开手撒。泻便遗尿。眼合
不开。汗出不流。吐沫气粗。声如鼾睡。
面黑。发直
头摇。手足口鼻青冷。口噤而脉急数。
皆为不治之证。若中于肝者。人迎与左关上。脉浮而弦。面目多青。恶风自汗。左胁偏痛。
中于心者。人迎与左
寸口。脉洪而浮。面舌俱赤。翕翕发热。喑不能言。中于脾者。人迎与
右关上。脉浮微而迟。四肢怠惰。皮肉动。身体通黄。中于肺者。人迎与右寸口。脉浮涩
而短。
面浮色白。口燥多喘。中于肾者。人迎与左尺。脉浮而滑。面耳色黑。
腰脊痛。引小
腹。
隐曲不利。中于胃者。
两关脉并浮而大。额上多汗。隔塞不通。食寒则泄。凡此
风证。
或挟寒则脉带浮迟。挟湿则脉带浮涩。二证俱有。则从偏胜者治之。若因七情六淫而得之者。
当先调气。而
从治风邪。仓卒之际。救此急证。宜先以皂角细辛。入鼻内。通其
关窍。次
以
苏合香丸擦牙。连进以
生姜自然汁。并
三生饮。候其苏醒。然后次第进以顺气排风续命之
类。
张仲景曰。欲疗诸病。当先以汤荡涤五脏六腑。开通诸脉。治道阴阳。
破散邪气。润泽
枯朽。悦人皮肤。益
人气血。水能净万物。故用汤也。若四肢病久。风冷发动。次当用散逐
邪。风气
湿痹。表里移走。居处无常处者。散当平之。次当用丸。丸药者。能逐风冷。破积
聚。消诸坚癖。进饮食。调和荣卫。能参合而行之者。可谓
上工。故曰。医者意也。又曰。
不须汗而强汗之者。出其
津液。枯竭而死。须汗而不与汗之者。使诸
毛孔闭塞。令人闷绝而
死。又不须下而强下之者。令人开肠
洞泄。不禁而死。须下而不与下之者。使人心内懊。
胀满烦乱。
浮肿而死。又不须灸而强与灸者。令人
火邪入腹。干错五脏。重加其烦而死。须
灸而不与灸之者。令人冷结重凝。久而弥固。
气上冲心。无地消散。病笃而死。
风者百病之长。善行而数变。位列东方
甲乙也。时春升也。人甲胆乙肝是也。四气
调神
论云。春三月。此谓
发陈。发
皮毛。发腠理。三冬陈积
恶气。是明发汗宜
阳气升。天地俱生。
万
生养之道。人病八风所害。难入此说。答曰。
素问之道。皆谓人
养生失宜而作病也。至
真要
大论四
反治。为证当
通因通用。顺月令升发。以滋阳道。而反补之
为之治。经云。风从上受
之。惟宜宣发以去之。
缪刺论云。夫邪气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孙
脉。留而不去。入舍于
络脉。留而不去。入舍于
经脉。内连五脏。散于脾胃。阴阳俱感。五
脏乃伤。此邪之从皮毛而入。极于五脏之次也。如此则治其经焉。凡治诸病。先别阴阳。故
经云。
阳盛阴虚。下之则愈。汗之则死。
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仲景云。发表攻
里。本自不同。夫
八正之气风。其至以时。乃生万物者也。切避其
寒暑。有和风。有
大暑风
。有凉风。有
大寒折木风。冲后八风。中人则病。谓之
虚风。冬天大寒之风。中人则暴死
。治之大要。先缪刺皮毛
孙络。以出其血。无令邪气得入于经脉。百病皆然。俱出皮毛间血
络也。若冬
月闭密阳气。不令妄泄。至春气升旺之时。故胆风得用事矣。此由脾胃
荣气上行
者是也。故曰。
清阳为天。
清气出
上窍(耳目口鼻舌喉也)。清阳发腠理。(津液上出于皮毛
。养血脉。
七神所根据。元气因流者也)。清气实四肢(清阳之气。护卫皮毛。邪不得犯。充
塞天地。在人则实皮毛。可开阖者也)。明春升肝胆之气。上冲于天。即谓之
谷气一体。不
须两认。胃之谷气大矣哉。滋养天真元气。此即七神主万化者也。又云。荣气常与卫风相合。
随此即春风肝胆之气。故风不可折也。治法正。则周身元气不差
KT矣。岂可便以大苦寒
之剂
旨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