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例上] 标本阴阳
李杲曰∶夫
治病者,当知
标本。以身论之,外为标,内为本;阳为标,阴为本。
故
六腑属阳为标,
五脏属阴为本;
脏腑在内为本,
十二经络在外为标。而脏腑、
阴阳
、
气血、
经络,又各有标本焉。以病论之,先受为本,后传为标。故百病必先治其本,后
治其标。否则
邪气滋甚,其病益蓄。纵先生轻病,后生重病,亦先治其轻,后治其重,则
邪气乃伏。有
中满及
病大小便不利,则无问先后标本,必先治满及
大小便,为其急也。故
曰∶缓则治其本,急则治其标。又从前来者,为
实邪;后来者,为
虚邪。实则泻其子,虚
则补其母。假如肝受
心火,为前来实邪,当于
肝经刺荣穴以泻心火,为先治其本;于
心经
刺荣穴以泻心火,为后治其标。用药则入肝之药为引,用泻心之药为君。《经》云∶本而标
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是也。又如肝受
肾水为虚邪,当于
肾经刺
井穴以补
肝木,为先治
其标;后于肝经刺
合穴以泻肾水,为后治其本。用药则入肾之药为引,补肝之药为君。《经
》云∶
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