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
书名:本草纲目朝代:明·万历六年作者:李时珍时间:公元1578年

[金石部第八卷 金石之二] 玉屑

    (《别录》) 【修治】弘景曰∶玉屑是以玉为屑,非别一物也。《仙经》服玉, 有捣如米粒,乃以苦酒辈,消令如泥,亦有合为浆者。 凡服玉皆不得用已成器物,及冢中玉璞。 恭曰∶饵玉当以消作水者为佳。屑如麻豆服者,取其精润脏腑,滓秽当完出也。又为粉 服者,即使人淋壅。屑如麻豆,其义殊深。化水法,在《淮南三十六水法》中。

气味】甘,平,无毒。曰∶咸,寒,无毒。 时珍曰∶恶鹿角,养丹砂

【主治】除胃中热喘息烦满,止渴,屑如麻豆服之,久服轻身长年(《别录》)。润心 肺,助声喉,滋毛发大明)。滋养五脏,止烦躁,宜共金、银、麦门冬等同煎服,有益(李 )。 【附方】新三。 小儿惊啼∶白玉二钱半,寒水石半两,为末,水调涂心下。(《圣惠方》) 癖鬼气,往来疼痛,及心下不可忍者,不拘大人小儿。白玉、赤玉等分,为末,糊丸 梧子大。每服三十丸,姜汤下。(《圣惠方》) 面身瘢痕∶真玉日日磨之,久则自灭。(《圣济录》) 玉泉(《本经》)

【释名】玉札(《本经》)、 玉浆(《开宝》)、琼浆。 普曰∶玉泉,一名玉屑。 弘景曰∶此当是玉之精华,白者质色明澈,可消之为水,故名玉泉。今人无复的识者, 通一为玉尔。 志曰∶按∶别本注云∶玉泉者,玉之泉液也。以仙室玉池中者为上,故一名玉液。今《 仙经》、《三十六水法》中,化玉为玉浆,称为玉泉,服之长年不老,然功劣于自然泉液也。 宗曰∶《本经》言∶玉泉生蓝田山谷,采无时。今蓝田无玉,而泉水古今不言采。陶 氏言玉为水,故名玉泉。如此则当言玉水,不当言玉泉,泉乃流布之义。今详泉字乃浆之误, 去古既远,文本脱误也。《道藏经》有金饭、玉浆之文,唐李商隐有“琼浆未饮结成冰”之 诗 ,是采玉为浆,断无疑矣。别本所注不可取也。若如所言,则举世不能得,亦漫立此名耳。 时珍曰∶玉泉作玉浆甚是。别本所注乃玉髓也,《别录》自有条,诸家未深考尔。 【修治】青霞子曰∶作玉浆法∶玉屑一升,地榆草一升,稻米一升,取白露二升,铜器 中煮,米熟绞汁,玉屑化为水,以药纳入,所谓神仙玉浆也。 藏器曰∶以玉投朱草汁,化成醴。朱草,瑞草也。术家取蟾蜍膏软玉如泥,以苦酒消之 成水。

【气味】甘,平,无毒。 普曰∶神农岐伯雷公∶甘。李当之∶平。畏款冬花、青竹。

【主治】五脏百病,柔筋强骨,安魂魄,长肌肉益气,利血脉,久服耐寒暑,不饥渴, 不老神仙。人临死服五斤,三年色不变(《本经》)。疗妇人带下十二病,除气癃,明耳目, 久服轻身长年(《别录》)。治血块(大明)。

【发明】慎微曰∶《天宝遗事》∶杨贵妃含玉咽津,以解肺渴。王莽遗孔休玉曰∶君面有 疵,美玉可以灭瘢。后魏李预得餐玉之法,乃采访蓝田,掘得若环璧杂器形者,大小百余枚, 捶作屑,日食之,经年云有效验,而好酒损志。及疾笃,谓妻子曰∶服玉当屏居山林,排弃 嗜欲,而吾酒色不绝,自致于死,非药之过也。尸体必当有异于人,勿使速殡,令后人知餐 服之功。时七月中旬,长安毒热,停尸四日,而体色不变,口无秽气。 弘景曰∶张华云∶服玉用蓝田谷玉白色者,平常服之,则应神仙。有人临死服五斤,死 经三年,其色不变。古来发冢见尸如生者,其身腹内外,无不大有金玉。汉制,王公皆用珠 襦玉匣,是使不朽故也。炼服之法,水屑随宜。虽曰性平,而服玉者亦多发热,如寒食散状。 金玉既天地重宝,不比余石,若未深解节度,勿轻用之。 志曰∶《抱朴子》云∶服金者,寿如金;服玉者,寿如玉。但其道迟成,须服一、二百 斤,乃可知也。玉可以乌米酒及地榆酒化之为水,亦可以葱浆消之为,亦可饵以为丸,亦 可以烧为粉。服之一年以上,入水不沾,入火不灼,刃之不伤,百毒不死。不可用已成之器, 伤人无益,得璞玉乃可用也。赤松子以玄虫血渍玉为水服之,故能乘烟霞上下。玉屑与水服 之,俱令人不死。所以不及金者,令人数数发热,似寒食散状也。若服玉屑,宜十日一服雄 黄、丹砂各一刀圭,散发洗沐冷水,迎风而行,则不发热也。董君异常以玉醴与盲人服,旬 日而目愈也。时珍曰∶汉武帝取金茎露和玉屑服,云可长生,即此物也。但玉亦未必能使生 者不死,惟使死者不朽尔。养尸招盗,反成暴弃,曷若速朽归虚之为见理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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