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
书名:本草纲目朝代:明·万历六年作者:李时珍时间:公元1578年

[虫部第四十二卷 虫之四] 溪鬼虫

    (《拾遗》)

【释名】射工(《拾遗》)、射影(《诗疏》)、水弩(同)、抱枪(《杂俎》)、含沙(《诗 注》) 时珍曰∶此虫足角如弩,以气为矢,因水势含沙以射人影成病,故有射弩诸名。《酉阳 杂俎》谓之抱枪。云∶形如蜣,稍大,腹下有刺似枪,螫人有毒也。《玄中记》云 者,视其形,虫也。见其气,鬼也。其头、喙,如狐也。《五行传》云∶南方淫惑之气所生, 故谓之蜮。《诗》云∶为鬼为蜮,则不可得。即此物也。 【集解】藏器曰∶射工出南方有溪毒处山林间。大如鸡子,形似 角上有四岐,黑甲下有翅能飞。六 之。 慎微曰∶《玄中记》云∶水狐虫长三、四寸,其色黑,广寸许,背上有甲,浓三分。其 口有角,向前如弩,以气射人,去二、三步即中人,十死六、七也。《博物志》云∶射工, 江南山溪水 礼》∶壶涿氏掌除水 时珍曰∶射工长二、三寸,广寸许,形扁,前阔后狭,颇似蝉状,故《抱朴子》言其状 如鸣蜩也。腹软背硬,如鳖负甲,黑色,故陆玑言其形如鳖也。六、七月甲下有翅能飞,作 铋铋声。阔 足如蟹足∶二 如横弩上矢之状。冬则蛰于谷间,所居之处,大雪不积,气起如蒸。掘下一尺可得,阴干留 用。蟾蜍鸳鸯能食之,鹅、鸭能辟之。故《禽经》云∶鹅飞则蜮沉。又有水虎,亦水狐之 类;有鬼弹,乃 【附录】水虎 时珍曰∶《襄沔记》云∶中庐县有涑水,注沔。中有物,如三、四岁小儿,甲如鲮鲤, 射不 摘其鼻,可小小使之。名曰水虎。 月可渡,余月则杀人。其气有恶物作声,不见其形,中人则青烂,名曰鬼弹。
    角
    

【主治】带之辟溪毒(藏器)。

【发明】 时珍曰∶按∶葛洪肘后方》云∶溪毒中人,一名中水,一名中溪,一名水病,似射工 而无 注下不禁, 为阴毒,小缓。皆杀人,不过二十日。方家用药,与伤寒温病相似。或以小蒜煮汤浴之, 及诸药方。又云∶江南射工毒虫,在山涧水中。人行或浴,则此虫含沙射人形影则病。有四 种,初得 穿陷;一种突起如石;一种如火灼疮也。疗之并有方法王充《论衡》云∶短狐含太阳毒 气而生,故有弓矢射人,中人如火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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