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纲目》
书名:医学纲目朝代:明作者:楼英时间:公元1565年

[卷之五·阴阳脏腑部] 传尸劳热

    〔华佗〕治传尸劳
    太乙明月丹
    。其病肌瘦面黄呕吐咳嗽不安,先烧安息香,令烟出,病患吸之不嗽, 非传尸也,不可用此药。若烟入咳嗽不止,乃传尸也,宜用此药。 雄黄木香(各半两)天灵盖(炙,一两)轻粉(一分)鳖甲(酥炙,一两)兔屎(二两) 上为末,用法酒一大升,大黄末半分,熬膏,入前药为丸弹子大,朱砂为衣。五更初服,勿令人知,以童 便和酒化一丸服。如人行十里许,必吐出虫,状如灯心细长,久如烂瓜子,又如虾蟆,状各不同。未效,次日 再服,以应为度。 〔紫庭〕治传尸伏尸,皆有虫,须用乳香熏病患之手,乃仰手掌,以帛覆其上,熏良久,手背上出毛长寸 许,白而黄者可治,红者稍难,青黑者即死,最验。若熏之良久无毛者,即非此症,乃属劳瘵虚损,即用前参 温补之药。 〔《选》〕取传尸伏尸劳虫法。 天灵盖(十字解者,酥炙为末,三分)安息香(半两)虎粪骨(人骨为上,兽骨次之,醋炙半两) 鳖甲(九肋大者,醋炙,一两)桃仁(去皮尖,二钱半) 麝香(另研)槟榔(一钱,为末)青蒿梢(六两)豉(三百粒)葱头(一百二十根)童便 (半碗)枫叶(二十一叶)桃柳东南枝如箸大者,每七条,各七寸。 上先将青蒿、桃柳、枫叶、葱头用水二官升,煎半干,去渣,入天灵、虎粪骨、鳖甲、安息香、童便,煎取 汁,去渣,约有四五合,将槟榔麝香研匀,调作一服。早辰空腹服,以被盖汗。恐汗内有细虫,以白纸拭之, 投火中,须臾必下。如有虫,以大火焚之,弃流水中。所用药勿令病者知之。半月后,气血复完,再进一服。 根据前法三次,无虫乃止。以美饮食调理,其病自愈。(此方必有阿魏半钱。) 〔无〕又方 桑枝柳枝石榴桃枝梅枝(各七茎,长四寸)青松(一小握) 上用童便一升半,葱白七茎去头叶,煎及一半去渣。别入安息香、阿魏各一分,煎至一钟,滤去渣。调辰 砂末半钱,槟榔末一分,麝香一字,分作二服调下。五更初一服,五更三点时一服,至巳牌后取下虫,色红 者可治,青者不治。见有所下,即进稀粥饮,温暖将息。不可食粉面生冷毒物。合时须择良日,不得令猫犬 孝服秽恶妇人见之。 〔《济生》〕
    神人阿魏散
    治骨蒸传尸等寒热羸劳,困倦喘嗽。 阿魏(三钱)青蒿(一握,研)东北方桃枝(一握,细切)甘草(如病患中指许大,男左女右细锉) 上以童便二升半,隔夜浸药,明旦煎取一大升,空心温服,分为三服,每次调入槟榔末三分。如人行十里, 再进一服。男病女煎,女病男煎,合药时忌孝子孕妇病患及腥秽鸡犬等物。服后忌油腻湿面生冷硬物。服至 一二剂,即吐出虫子,或泻出,更不须服余药。若未吐利,即当尽服。病在上则吐,在下则利,皆出虫如马 尾人发即愈。服药后觉五脏虚弱,魂魄不安,即以
    白茯苓汤
    补之。 白茯苓(一钱)人参(五钱)远志(二钱,去心龙骨防风(各二钱)甘草(三分)生地 (四钱)麦冬(四钱,去心)犀角末(五钱)大 枣(七枚) 上以水二大盏,煎作八合,分三服,温服,如人行十里一服。仍避风寒。若觉未安,隔日更作一剂,以上 药饵须连服之。 〔罗〕
    犀角紫河车丸
    治传尸劳,三月必效。其余劳症,只消数服。 紫河车(一具,米泔浸一宿,洗净焙干)鳖甲(酥炙)桔梗胡黄连白芍大黄败鼓皮心 (醋炙)贝母(去心)龙胆草黄药子知母(以上各二钱半)芒硝犀角蓬术(各一钱半) 朱砂(二钱) 上为细末,炼蜜丸,如梧子大,朱砂为衣。空心温酒服三四十丸。 〔《本事》〕葛洪云∶鬼疰者,是五尸之一疰。又按诸鬼邪为害,其变动乃有三十六种,至九十九种。大略 使人淋漓,沉沉默默,的不知其所苦,而无处不恶,累年积月,渐就顿滞,以至于死。传于旁人,乃至灭门。 觉知是候者,急治獭肝一具,阴干取末,水服方寸匕,日三服,效。未知再服,此方神良。天庆观一法师,行 考校,极精严,时一妇人投状,述患人有所附,须臾乃附语云∶非我所祸,别是一鬼,亦自病患命衰为祟耳。 今已成形,在患人肺中,为虫食其肺系,故令吐血声嘶。师掠之曰∶此虫还得长生否?久而无语,再掠之,良 久云∶唯畏獭爪屑为末,以酒服之,则去矣。患家如其言,得愈。此予所目见也。究其患,亦相似。獭爪者, 獭肝之类欤。 〔《肘后》〕治尸疰鬼疰病。用桃仁五十枚,研碎,以水煮取四升,作一服尽,当吐,如病不尽,二三日再服。 〔《玄》〕治传尸蛊瘵之症,父子兄弟互相传染,甚者绝户。此乃祖父冤债。或风水所系。虽有符文法水下 虫之法,然虫去人亡,亦未为全美。若能平素保养,则自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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