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三·肝胆部] 目疾门
经云∶
瞳子黑眼法于阴,
白眼赤脉法于阳,故
阴阳合传而
精明,此则眼具阴阳也。(全文见
视歧乱见。)又曰∶
五脏六腑之
精气,皆上注于目,而
为之精,精之窠为眼,骨之精为瞳子,筋之精为黑眼,血之精为络,其窠气之精为白
眼,
肌肉之精为
约束,裹撷筋骨
气血之精,而与脉并为系,上属于脑,后出于项中,此则眼具五脏六腑也。(全文
见视歧乱见。)后世以
内外皆属心,上下两睑属脾,白眼属肺,黑眼属肝,瞳子属肾,谓之
五轮,盖本诸此也。又有
八廓之说,无义无据,今不得删入焉。
脏腑主目有二∶一曰肝。经云∶东方青色,入通于肝,
开窍于目,藏精于肝。又云∶入卧血归于肝,肝受
血而能视。又云∶
肝气通于目,肝和则目能辨
五色也。二曰心。经云∶
心合脉,诸脉者,皆属于目是也。至东
垣又推之而及于脾,如下文所云。
〔东垣〕
五脏生成篇云∶诸脉者,皆属于目,目得血而能视。《
针经·
九卷》
大惑论云∶心事烦冗,饮食失
节,劳役过度,故
脾胃虚弱,
心火太盛,则
百脉沸腾,
血脉逆行,邪害
孔窍,天明则
日月不明也。夫五脏六腑
之精气,皆禀受于
脾土,而上贯于目。脾者诸阴之首也,目者血气之宗也。故
脾虚则五脏之精气皆失所司,不
能归明于目矣。心者
君火也,主人之神,宜静而安,
相火代行其令,相火者
胞络也,主百脉皆荣于目。既劳役
运动,势乃妄行。及因
邪气所并,而损其血脉,故诸病生焉。凡医者不理脾胃,及
养血安神,治标不治本,不
明正理也。
阳主散,
阳虚则
眼楞急,而为
倒睫拳毛。阴主敛,
阴虚不敛,则
瞳子散大,而为
目昏眼花。
〔《灵》〕目外决于面者为锐,在内近鼻者为内,上为外,下为内。(
癫狂篇)诊
目痛,赤脉从上下
者
太阳病,从下上者
阳明病,从外走内者
少阳病。太阳病宜温之散之,阳明病宜下之寒之,少阳病宜和之也。
(
论疾诊尺篇)
〔《保》〕论云∶眼之为病,在腑则为表,当
除风散热。在脏则为里,当养血安神。暴发者,为表而易疗。
久病者,为里而难治。除风散热者,
泻青丸主之。养血安神者,
定志丸主之。妇人,
熟地黄丸主之。或有肥体
气盛,
风热上行,目昏涩,
槐子散主之。此由
胸中浊气上行也,重则为
痰厥,亦能损目,常使胸中气清,自无
此病也。又有因目疾服凉药多则损气者,久之眼渐昏弱,乍明乍暗,不能视物,此则
失血之验也。
熟干地黄丸、
消气定志丸,
相须而养之。或有视物不明,见黑花者,此之谓
肾气弱也,宜补
肾水,
驻景丸是也。或有暴
失明
者,谓眼居诸
阳交之会也,而阴反闭之,此
风邪内满,当有不测之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