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卷 藏象类] 九、本神
(
灵枢本神篇)
黄帝问于
岐伯曰∶凡刺之法,必先本于神。
血脉营气精神,此
五脏之所藏也,至其淫离脏则精失、
魂魄飞扬、志
意恍乱、
智虑去身者,何因而然乎?天之罪与?人之过乎?何谓德气生精神魂魄心
意志思智虑?请问其故。(,淫放也,
恍,
恍惚也。详如下文。音逸。)岐伯答曰∶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气也,
德流气薄而生者也。(人禀天地之气
以生。天地者,
阴阳之道也。自
太极而生
两仪,则
清阳为天,
浊阴为地;自两仪而生万物,则干知大始,坤作成物。故
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宝命全角论曰∶人生于地,
悬命于天。然则阳先阴后,阳施阴受,肇生之德本乎天,成形之气
本乎地,故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气也。德流气薄而生者,言理赋形全,而生成之道斯备矣。)故生之来谓之精,
(太极动而
生阳,静而生阴,阴阳二气,各有其精。所谓精者,天之一、地之六也。天以一生水,地以六成之,而为五
行之最先。故万物初生,其来皆水,如果核未实犹水也,胎卵未成犹水也,即凡人之有生,以及昆
虫草木无不皆然。易
曰∶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此之谓也。)两精相搏谓之神,(两精者,阴阳之精也。搏,交结也。易曰∶
天数五,
地数五。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周子曰∶二五之精,妙合而凝。是皆两精相搏之谓。凡万物生成之道,莫不
阴阳交而后
神明见。故
人之生也,必
合阴阳之气,构父母之精,两精相搏,形神乃成,所谓天
地合气,命之曰人也。又
决气篇曰∶
两神相搏,
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见本类后二十五。愚按;神者,灵明之化也,无非
理气而已。理根据气行,气从形见,凡
理气所至,即阴阳之所居,阴阳所居,即神明之所在,故曰阴阳者,神明之府也。
天元纪大论曰∶阴阳不测之谓神。气
交变大论曰∶善言化言变者,
通神明之理。易曰∶知变化之
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是皆神之为义。然万物之神,随象
而应,人身之神,惟心所主。故
本经曰∶
心藏神。又曰∶心者
君主之官,神明出焉。此即吾身之
元神也。外如魂魄
志意
五神五志之类,孰匪元神所化而统乎一心?是以心正则万神俱正,
心邪则万神俱邪,迨其
变态,莫可名状。如
八正神明
论曰∶神乎神,耳不闻,
目明心开而志先,慧然独悟,口弗能言,俱视独见,适若昏,昭然独明,若风吹云,故曰神。
淮南子曰∶或问神。曰∶心。请闻之。曰∶潜天而天,潜地而地,天
地神明而不测者也。
黄庭经曰∶
至道不烦诀存真,
泥丸百节皆有神。
金丹大要曰∶心为一身君主,万神
为之听命。以故虚灵
知觉,作生作灭,
随机应境,千变万化,瞬息
千里,梦寝百般;又能逆料未来,推测祸福,大而天下国家,小而僻陋罅隙,无所不至。然则神至心必至,心住神亦住。
邪客篇曰∶心者,五脏
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
心伤则神去,神去则死矣。故曰事其神者神去之,休其神者神居
之。则凡治身者,太上养神,其次养形也。诸神详义见
藏象会通。搏音博。)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
(精对神而言,则神为阳而精为阴;魄对魂而言,则魂为阳而魄为阴。故魂则随神而往来,魄则并精而出入。愚按∶精
神魂魄,虽有阴阳之别,而阴阳之中,复有阴阳之别焉。如神之与魂皆阳也,何谓魂随神而往来?盖神之为德,如
光明
爽朗、聪慧灵通之类皆是也。魂之为言,如梦寐恍惚、变幻游行之境皆是也。
神藏于心,故心静则神清;魂随乎神,故
神昏则魂荡。此则神魂之义,可
想象而悟矣。精之与魄皆阴也,何谓魄并精而出入?盖精之为物,重浊有质,
形体因之
而成也。魄之为用,能动能作,痛痒由之而觉也。精生于气,故气聚则精盈;魄并于精,故形强则魄壮。此则精魄之状,
亦可默会而知也。然则神为
阳中之阳,而魂则
阳中之阴也;精为
阴中之阴,而魄则
阴中之阳者乎。虽然,此特其阴阳之
别耳;至若魂魄真境,犹有显然可鞠者,则在梦寐之际。如梦有作为而身不应者,乃魂魄之动静,动在魂而静在魄也;
梦能变化而寤不
能者,乃阴阳之离合,离从虚而合从实也。此虽皆魂魄之证,而实即死生之几。苟能致心如
太虚,而必
清必静,则梦觉死生之关,知必有洞达者矣。又神气魂魄详义,见后十四,所当互考。)所以任物者谓之心,(心为君主
之官,统神灵而参天地,故万物皆其所任。)心有所忆谓之意,(忆,思忆也。谓一念之生,心有所向而未定者,曰意。)
意之所存谓之志,(意之所存,谓意已决而卓有所立者,曰志。因志而存变谓之思,因志而存变,谓意志虽定,而复有反
复计度者,曰思。)因思而远慕谓之虑,(深思远慕,必生忧疑,故曰虑。)因虑而处物谓之智。(疑虑既生,而处得其善
者,曰智。按此数者,各有所主之脏,今皆生之于心,此正诸脏为之
相使,而心则为之主宰耳。)故
智者之
养生也,必顺
四时而适
寒暑,和
喜怒而安居处,节阴阳而调
刚柔,如是则
僻邪不至,
长生久视。(此言四时也、寒暑也、喜怒也、居处
也,皆明显易晓;惟节阴阳调刚柔二句,其义最精,其用最博,凡食息
起居、病治脉药,皆有最切于此而不可忽者。欲
明是理,当求易义而渐悟之。)是故
怵惕思虑者则伤神,神伤则
恐惧流淫而不止。(此节言情志所伤之为害也。怵,恐也。
惕,惊也。流淫,谓
流泄淫溢,如下文所云恐惧而不解则伤精、
精时自下者是也。思虑而兼怵惕,则神伤而心怯,心怯
则恐惧,恐惧则伤肾,
肾伤则精不固。盖以
心肾不交,故不能收摄如此。怵,出、恤二音。)因
悲哀动中者,竭绝而失生。
(
悲则气消,悲哀太甚则
胞络绝,故致失生。竭者绝之渐,绝则尽绝无余矣。)喜乐者,神
惮散而不藏。(喜发于心,乐
散在外,暴
喜伤阳,故神气惮散而不藏。惮,惊惕也。)愁忧者,
气闭塞而不行。(愁忧则气不能舒,故
脉道为之闭塞。)
盛怒者,迷惑而不治。(怒则
气逆,甚者必乱,故致
昏迷皇惑而不治。不治,乱也。)恐惧者,神荡惮而不收。(恐惧则神
志惊散,故荡惮而不收。上文言喜乐者神惮散而不藏,与此稍同;但彼云不藏者,神不能持而流荡也,此云不收者,神
为恐惧而散失也,所当详辨。)
心怵惕思虑则伤神,神伤则恐惧自失,破
脱肉,
毛悴色夭,死于冬。(此下言情志所伤之病,而死各有时也。心藏
神,神伤则心怯,故恐惧自失。者,筋肉结聚之处。
心虚则脾弱,故破脱肉。毛悴者,
皮毛憔悴也。下文准此。色
夭者,心之色赤,欲如白裹赤,不欲如赭也。火衰畏水,故死于冬。,劬允切。)脾愁忧而不解则伤意,意伤则乱,
四肢不举,毛悴色夭,死于春。(忧本肺之志,而亦伤脾者,母
子气通也。忧则
脾气不舒,不舒则不能营运,故闷而乱。
四肢皆禀气于胃而不得至经,必因于脾乃得禀也,故脾伤则四肢不举。脾色之夭者,黄欲如罗裹
雄黄,不欲如
黄土也。
土衰畏木,故死于春。,美本切。)肝悲哀动中则伤魂,魂伤则狂忘
不精,不精则不正,当人
阴缩而挛筋,两胁骨不举,
毛悴色夭,死于秋。
肝藏魂,悲哀过甚则伤魂,魂伤则为狂为忘而不精明,
精明失则邪妄不正,其人当阴缩挛筋。两胁
骨不举者,皆
肝经之败也。肝色之夭者,青欲如苍璧之泽,不欲如蓝也。木衰畏金,故死于秋。)肺喜乐无极则伤魄,魄
伤则狂,狂者
意不存人,皮革焦,毛悴色夭,死于夏。(喜本心之志,而亦伤肺者,暴喜伤阳,
火邪乘金也。
肺藏魄,魄
伤则神乱而为狂。意不存人者,旁若无人也。五脏之伤无不毛悴,而此独云皮革焦者,以皮毛为肺之合,而更甚于他也。
肺色之夭者,白欲如鹅羽,不欲如盐也。金衰畏火,故死于夏。)肾盛怒而不止则伤志,
志伤则
喜忘其前言,
腰脊不可以
俯仰屈伸,毛悴色夭,死于季夏。(怒本肝之志,而亦伤肾者,肝肾为
子母,其气相通也。
肾藏志,志伤则意失,而
善忘
其前言也。腰脊不可俯仰屈伸者,腰为
肾之府也。肾色之夭者,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
地苍也。水衰畏土,故死于季夏。)
恐惧而不解则伤精,
精伤则
骨痿厥,精时自下。(此亦言心肾之受伤也。盖盛怒虽云伤肾,而恐惧则
肾脏之本志,恐则
气下而陷,故能伤精。
肾主骨,故精伤则骨。痿者阳之痿。厥者阳之衰。
命门不守则精时自下,是虽肾脏受伤之为病,
然
邪气脏腑病形篇曰,愁忧恐惧则伤心,上文曰神伤则恐惧流淫而不止,义与此通。,酸同。)是故五脏主藏精者也,
不可伤,伤则
失守而
阴虚,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此总
结上文而言五脏各有其精,伤之则阴虚,以五脏之精皆阴也。
阴虚则无气,以精能
化气也。气聚则生,气散则死,然则死生在气,而气本于精,故阴阳应象大论曰,年四十而
阴气自
半者,正指此阴字为言也。详阴阳类二,当互求之。)是故用针者,察观病患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
以伤,针不可以治之也。(此承篇首之问而言。凡用针者,必当察病者之
形态,以酌其可刺不可刺也。设或五脏精神已损,
必不可妄用针矣。故
五阅五使篇曰∶血气有余,
肌肉坚致,故可苦以针。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诸小者阴阳
形气俱不足,
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也。
根结篇曰∶形气不足,
病气不足,此阴阳气俱不足也,不可刺之。观此诸篇之训,可见针能治
有余而不可治
虚损明矣。凡用针者,当知所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