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卷 针刺类] 二十六、卫气失常皮肉气血筋骨之刺
(《
灵枢·
卫气失常篇》)
黄帝曰∶
卫气之留于腹中,搐积不行,苑蕴不得常所,使人肢胁胃
中满、
喘呼逆息者,何以去之?(卫气者,水谷
之
悍气也。其气循
皮肤之中,
分肉之间,熏于
肓膜,散于胸腹,此卫气之常也。失其常,则随邪
内陷,留于腹中,搐积
不行而苑蕴为病,故《
禁服篇》曰卫气为百病母也。苑,郁同。)
伯高曰∶其
气积于
胸中者
上取之,积于腹中者
下取之,
上下皆满者旁取之。黄帝曰∶取之奈何?伯高对曰∶积于上,泻
人迎、
天突、
喉中;(积于上者为喘呼逆息,故当泻之于
上。人迎,
足阳明经穴。天突、喉中,俱
任脉穴。喉中,即
廉泉也。)积于下者,泻
三里与
气街;(积于腹中者,当泻其
下。三里、气街,俱足阳明经穴。)上下皆满者,上下取之,与
季胁之下一寸,重者
鸡足取之。(上下皆病,则上下俱当
取之,如以上五穴是也。季胁之下一寸,当是
足厥阴经
章门穴。病之重者仍当鸡足取之,谓攒而刺之也,即《
官针篇》
合谷刺之谓,详见前六。一本云季胁之下深一寸。)诊视其脉大而弦急,及绝不至者,及
腹皮急甚者,不可刺也。黄帝曰∶
善。(脉大而弦急,
阴虚而
真脏见也。绝不至者,
营气脱也。腹皮急甚者,中和
气绝而脾元败也。不宜刺矣。)
黄帝问于伯高曰∶何以知皮肉
气血筋骨之病也?伯高曰∶色起两眉
薄泽者,病在皮。(两眉者,
阙中也。其应主肺,
故病在皮。)唇色青黄赤白黑者,病在
肌肉。(
脾气通于唇,故病在肌肉。)营气濡然者,病在血气。(濡,湿也。营本无
形,若肤腠之汗,肌肉之胀,二便之
泄利,皆濡然之谓。其病在营,则气血也。)目色青黄赤白黑者,病在筋。(目为肝
之窍,
肝主筋也。)
耳焦枯受尘垢,病在骨。(耳为肾之窍,
肾主骨也。)黄帝曰∶病形何如?取之奈何?伯高曰∶夫百病
变化,不可胜数,然皮有部,肉有柱,血气有输,骨有属。黄帝曰∶愿闻其故。伯高曰∶皮之部,输于
四末。(病在皮者,
在阳分也。阳
受气于四末,以其皮浅气浮也,故皮之部输于四末。)肉之柱,在臂胫诸阳分肉之间,与
足少阴分间。(病
在肌肉,当治其柱。柱者,之属也。坚浓之肉,多在手足
三阳分肉间,以肉主于脾,而
脾主四肢也。足少阴之经,自
足心,循
内踝后,入足跟,以上内,出
内廉,上股内后廉,会于尻臀,贯脊,其肉俱浓,故亦为肉之柱。)血气之输,
输于诸络,气血留居,则盛而起。(病在血气,当治其输。输于诸络,谓诸经之
络穴也。气血留居,则
经络壅盛,故当取
之。)
筋部无阴无阳,无左无右,候病所在。(病在筋者,不必分其
阴阳左右,但当随病所在而治之。)骨之属者,
骨空之
所以受益而益
脑髓者也。(病在骨之属者,当治骨空以益其髓。髓者骨之充也,故益髓即所以治骨。骨空义详经络类十九。)
黄帝曰∶取之奈何?伯高曰∶夫病变化
浮沉深浅,不可胜穷,各在其处,病间者浅之,甚者深之,间者小之,甚者众之,
随变而调气,故曰
上工。(间者病轻,故用针宜浅宜小。甚者病重,故用针宜深宜众。病变无穷,能随其变而调治得宜者,
故曰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