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卷 针刺类] 二十三、持针纵舍屈折少阴无俞
(《
灵枢·
邪客篇》)
黄帝问于
岐伯曰∶余愿闻持针之数,
内针之理,
纵舍之意,皮开
腠理奈何?脉之屈折出入之处,焉至而出?焉至
而止?焉至而徐?焉至而疾?焉至而入?
六腑之输于身者,余愿尽闻。少叙别离之处,离而入阴,别而入阳,此何道而
从行?愿尽闻其方。岐伯曰∶帝之所问,
针道毕矣。黄帝曰∶愿卒闻之。(出、止、徐、疾、入,即
五输之义。别离之处,
言
经络之支别离合也。音旱。)岐伯曰∶
手太阴之脉,出于
大指之端,内屈循
白肉际,至
本节之后
太渊留以澹,外屈上
于本节之下,内屈与阴诸络会于
鱼际,
数脉并注,其气
滑利,伏行壅骨之下,外屈出于
寸口而行,上至于肘
内廉,入于
大筋之下,内屈上行阴,入
腋下,内屈走肺,此顺行逆数之屈折也。(此下二节,皆言五之屈折也。大指之端,
少商
井也。内屈循白肉际至本节之后,太渊也。凡人身
经脉阴阳,以紫白肉际为界,紫者在外属阳分,白者在内属阴分,
大概皆然。澹,水摇貌。脉至太渊而动,故曰留以澹也。从此外屈上于本节之下,内屈与诸
阴络会于鱼际荥也。诸阴皆
会于此,故数脉并注。其气滑利,伏行
掌后高骨之下,外屈出寸口而
行经渠经也。上至肘内廉,入于大筋之下,
尺泽合
也。乃由此内屈阴,入腋走肺。然
肺经之脉从脏走手为顺,此则从手数至脏,故为顺行逆数之屈折。)
心主之脉,出于
中指之端,内屈循中指内廉以上留于
掌中,伏行两骨之间,外屈出两筋之间,骨肉之际,其气滑利,上二寸外屈出行两
筋之间,上至肘内廉,入于小筋之下,留两骨之会,上入于
胸中,内络于心脉。(中指之端,
中冲井也。内屈循中指以上
掌中,
劳宫荥也。伏行两骨之间,外屈出两筋之间,骨肉之际,
大陵也。其气滑利,上二寸外屈出行两筋之间,
间使
经也。上至肘内廉,入于小筋之下,留两骨之会者,
曲泽合也。由此上入胸中,内络于心脉,乃
手厥阴经顺行逆数之屈
折。按∶本篇于十二经之屈折,独言手太阴、心主二经者,盖欲引正下文
少阴无之义,故单以膈上二经为言耳。诸经
屈折详义,已具经脉、
本输等篇,故此不必再详也。)黄帝曰∶
手少阴之脉独无何也?岐伯曰∶少阴心脉也,心者
五脏
六腑之大主也,
精神之所舍也,其脏坚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则
心伤,心伤则神去,神去则死矣。故诸邪之在于心者,
皆在于心之
包络,包络者心主之脉也,故独无焉。(手少阴,
心经也。手厥阴,
心包络经也。经虽分二,脏实一原,但
包络在外,为心之卫;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乃精神之所居,其脏坚固,邪不可伤,伤及于心,无不死者。故凡诸邪之
在心者,皆在心外之包络耳。然心为
君主之官,而包络亦心所主,故称为心主。凡
治病者,但治包络之,即所以治心
也,故少阴一经所以独无焉。详义出《本输篇》,见经络类十六。)黄帝曰∶少阴独无者,不病乎?岐伯曰∶其
外经
病而脏不病,故独取其经于掌后
锐骨之端。其余脉出入屈折,其行之徐疾,皆如手少阴心主之脉行也。故本者,皆因
其气之
虚实徐疾以取之。是谓因冲而泻,因衰而补,如是者,
邪气得去,
真气坚固,是谓
因天之序。(凡
脏腑经络,有是
脏则有是经,脏居于内,经行于外。
心脏坚固居内,邪弗能容,而经则不能无病,故少阴经病者,当取掌后锐骨之端,
即
神门也。其余脉之出入屈折徐疾,皆如手少阴心主之脉行者,言少阴心主之,其行
相似,故曰本者,言少阴本
经之,非上文皆在
心包之谓也。然则邪在心包藏者,当治心主之;邪在少阴经者,当治
本经之。因其虚实以取之,
则邪气去而真气固,乃不失诸经天畀之序也。按∶《本输篇》所载五脏五,六腑六,独手少阴经无,故此篇特以为
问,正欲明心为大主、无容邪伤之义。然既曰无,而此节复言取其经于掌后锐骨之端,及如心主脉行本等义。可见
心脏无病,则治脏无;少阴经有病,则治经有。故《
甲乙经》备载少阴之,云
少冲为井,
少府为荥,神门为,
灵道为经,
少海为合,于十二经之始全,其义盖本诸此。)黄帝曰∶持针纵舍奈何?(纵言从缓,舍言弗用也。)岐伯
曰∶必先明知
十二经脉之
本末,
皮肤之
寒热,脉之
盛衰滑涩。(明此数者,则针之当用不当用,其纵舍可知矣。)其脉滑
而盛者病日进,虚而细者久以持,大以涩者为
痛痹,(此言
病气之盛及
元气之虚者,皆难取速效,当从缓治以渐除之者也。)
阴阳如一者病难治,(
表里俱伤、血气皆败者,是为阴阳如一,刺之必反甚,当舍而勿针也。)其本末尚热者病尚在,(胸
腹脏腑为本,经络
四肢为末,尚热者,余邪未尽也,宜从缓治。)其热以衰者其病亦去矣。(可舍针也。)持其尺,察其肉
之坚脆
大小滑涩
寒温燥湿,因视目之
五色,以知五脏而决死生。视其
血脉,察其色,以知其寒热痛痹。(持尺视目义,俱
详脉色类。
轻重死生于此可决,皆纵舍之道也。)黄帝曰∶持针纵舍,余未得其意也。(不惟病形轻重有纵舍,而持针之
际,其进止退留亦有纵舍,未得其详,因而复问。)岐伯曰∶持针之道,欲端以正,安以静,先知虚实而行疾徐,左手执
骨,右手循之,无与
肉果,泻欲端以正,补必闭肤,辅针
导气,邪得淫,真气得居。(持针之道,宜审而慎,必从
和缓
从容,庶可无误。故欲端以正,安以静,先知病之虚实,以施疾徐之法,左手执之,右手循之,必中其穴,无中其肉而
与肉果。果即裹也。泻者欲端以正,补去必闭其肤,以手辅针,
导引其气,必使邪气淫而散,真气得复而居,
然后可
以
去针,此持针纵舍之道也。)黄帝曰∶捍皮开腠理奈何?,说文∶忮也。谓恐刺伤其皮而开腠理,则奈之何也。)岐
伯曰∶因其
分肉,左别其肤,微内而徐端之,适神不散,邪气得去。(凡用针者,必因其分肉之理,左手循别其肌肤,右
手微内而徐端之,则
自然从容中,神不散而邪气去,
皮腠亦无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