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经》
书名:类经朝代:明·天启四年作者:张介宾时间:公元1624年

[四卷 藏象类] 二十七、平人绝谷七日而死

    (灵枢平人绝谷篇全) 黄帝曰∶愿闻人之不食,七日而死何也?伯高曰∶臣请言其故。 胃大一尺五寸,径五寸,长二尺六寸,横屈受水谷三斗五升。其中之谷常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满。上焦泄气,出 其精微悍滑疾,下焦下溉诸肠。(精微悍滑疾,言水谷之质粕也。) 小肠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分,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 回肠大四寸,径一寸寸之少半,长二丈一尺,受谷一斗,水七升半。 广肠大八寸,径二寸寸之大半,长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肠胃之长,凡五丈八尺四寸,受水谷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此肠胃所受水谷之数也。(五丈八尺四寸,乃止合肠胃 之数,非若前篇总计唇口咽门而言也。)平人则不然,胃满则肠虚,肠满则胃虚,更虚更满,故气得上下,五脏安定,血 脉和利,精神乃居,故神者水谷之精气也。(上文云受水谷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者,乃言肠胃能容之总数也。若平人常 数,则不皆然。盖胃中满则肠中虚,肠中满则胃中虚,有满有虚,则上下之气得以通达,五脏血脉得以和调,而精神乃 生,故神为水谷之精气也。)故肠胃之中,常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后,后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 三斗五升,而留水谷尽矣。故平人不食饮,七日而死者,水谷精气津液皆尽故也。(平人肠胃之中,所存水谷,惟三斗五 升而已;然人之二便,大约日去五升,当七日而尽,故平人不食饮七日而死也。古今量数不同,详见附翼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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