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卷 疾病类] 四十四、五脏热病刺法
(《
素问·刺热篇》全)
肝热病者,
小便先黄,
腹痛多卧身热。(
肝脉环
阴器,故小便黄。抵
少腹,故腹痛。
肝主筋,筋热则软,故多卧。邪
在
厥阴经,则行于
股阴腹胁,故身热。按∶前篇《
热论》所载者,悉言
伤寒;此篇名刺热者,盖即所以治伤寒也。但前
篇分伤寒之
六经,此篇详伤寒之
五脏,正彼此相为发明耳。观后节之复言
两感,概可知矣。凡欲察伤寒之理者,其毋忽
此篇之义及《
灵枢·
热病篇》
治法。详针刺类四十。)热争则
狂言及惊,
胁满痛,手足躁,不得安卧。(热入于脏,则邪
正相胜故曰争。下同。气争于肝,则
肝气乱,故狂言而惊,
肝病主
惊骇也。肝脉布
胁肋,故胁为满痛。热极则生风,风
淫
四末,故手足躁扰。木邪乘土,必及于胃,
胃不和则
卧不安。)
庚辛甚,
甲乙大汗,
气逆则庚辛死。(庚辛属金,肝所
畏也,故甚而死。甲乙属木,肝所王也,故汗而愈。)刺
足厥阴、
少阳。(少阳为厥阴之表,皆可泻其
热邪。)其逆则
头痛
员员,脉引冲头也。(肝脉与
督脉会于巅,故气逆于上,则头痛员员,脉引冲于头也。员员,靡定貌。)
心热病者,先不乐、数日乃热。(心者
神明之所出,邪不易犯,犯必先觉之,故热邪将入于脏,则先有不乐之兆。)
热争则
卒心痛,烦闷善呕,头痛
面赤,
无汗。(热与
心气分争,故卒然
心痛而烦闷。
心火上炎,故善呕。头者
精明之府,
手少阴之脉上出于面,故头痛面赤。
汗为心液,
心热则液亡,故无汗。卒,猝同。)
壬癸甚,
丙丁大汗,气逆则壬癸死。
(壬癸属水,心所畏也。丙丁属火,心之王也。)
刺手少阴、
太阳。(
手太阳为少阴之表,故皆当刺之。)
脾热病者,先
头重颊痛,
烦心颜青,欲呕身热。(脾胃相为
表里,
脾病必及于胃也。
阳明胃脉循
颊车上耳前,至
额颅,
故头重颊痛。脾脉注心中,故烦心。脾病则
肝木乘之,故颜上色青。脾胃受邪,则饮食不纳,故欲呕。
太阴阳明主
肌肉,
故邪盛则身热。)热争则
腰痛不可用仰,
腹满泄,两颔痛。(腰者
肾之府,热争于脾则土邪乘肾,必注于腰,故为腰痛
不可仰。
太阴之脉入腹属脾络胃,故腹满而泄。
阳明脉循颐
后下廉出
大迎,故两颔痛。,俯同。颔,何敢切。)甲乙
甚,
戊己大汗,气逆则甲乙死。(甲乙木,脾所畏也。戊己土,脾之王也。)刺
足太阴、阳明。(表里俱当取之,以去其热。)
肺热病者,先
淅然厥,起
毫毛,
恶风寒,舌上黄,身热。(
肺主皮毛,热则
畏寒,故先淅然恶风寒,起毫毛也。
肺脉
起于
中焦,循胃口,
肺热入胃,则
胃热上升,故舌上黄而身热。)热争则
喘咳,痛走
胸膺背,不得
太息,头痛不堪,汗出
而寒。(热争于肺,其变动则为喘为咳。肺者
胸中之藏,背者
胸中之府,故痛走胸膺及背,且不得太息也。
喘逆在肺,气
不下行,则
三阳俱壅于上,故头痛不堪。热邪在肺,则
皮毛不敛,故汗出而寒。)丙丁甚,庚辛大汗,气逆则丙丁死。(丙
丁属火,克肺者也。庚辛属金,肺所王也。)刺手太阴阳明,
出血如
大豆,立已。(太阴阳明二经表里俱当刺之。出血者,
取其
络脉之盛者也。)
肾热病者,先腰痛,苦渴数饮,身热。(
足少阴之络贯
腰脊,故先为腰痛。其脉循
内踝之后以上内,故为。
又其直者循
喉咙挟
舌本,
邪火耗伤
肾水,故苦渴数饮。肾与太阳为表里,太阳之脉从巅下背,抵腰走足,故为身热。
音杭。音酸。)热争则
项痛而强,寒且,足下热,不欲言。(热争在表,则太阳经也。太阳之脉别下项,故项痛而
强。热争在里,则少阴经也。少阴之脉斜走
足心,上内,挟舌本,故为寒且,足热不言等病。)其逆则项痛员员澹
澹然。(员员,义见前。
澹澹,
精神短少貌。
阴虚无气之候也。)戊己甚,壬癸大汗,气逆则戊己死。(戊己土,克肾者也。
壬癸水,肾所王也。)刺足少阴、太阳。(
水脏之表里也。)诸汗者,至其
所胜日汗出也。(气王之日,即所胜也。王则胜
邪,故汗出而病愈。)
肝热病者,左颊先赤;(此下言面部五脏之色也。肝属木,应在东方,故
肝热者,左颊当先赤。)心热病者,颜先赤;
(心属火,其应南方。颜,额也,亦曰庭。)脾热病者,鼻先赤;(脾属土,其应中央,故鼻先赤。)肺热病者,右颊先赤;
(肺属金,其应在西,故右颊先赤。)肾热病者,颐先赤。(肾属水,应在北,故两颐先赤。)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
名曰
治未病。(病虽未见,而赤色已见于
五部,则为病之先兆,当求其脏而预治之,所谓防于未然也。)
热病从部所起者,至期而已;(此下言诸热病,并刺治之法也。从部所起者,至期而已,谓如肝色先见于左颊,至甲
乙日即当汗解之类是也。余脏义同。)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反,谓泻虚
补实也。病而
反治,其病必甚,其愈反迟。
三周者,谓三遇所胜之日而后已。)
重逆则死。(一误者尚待三周,再误者焉得不死?)诸治热病,以饮之寒水乃刺之,
必寒衣之,居止寒处,身寒而止也。(先饮寒水而后刺,欲其
阴气自内达表而
热泄于外也,故必寒衣寒处,皆欲其避温就
凉耳。)热病先
胸胁痛,手足躁,刺
足少阳,补足太阴,(足少阳之脉下胸中,循胁里,故为胸胁痛。
脾主四肢而甲木乘
之,则
风淫末疾,故手足躁扰。木强土弱,所以当泻足少阳之实,补足太阴之虚。王氏注曰∶胸胁痛,
丘墟主之。补足
太阴之脉,当于
井荥取也。)病甚者为
五十九刺。(五十九刺,义详针刺类三十九、四十。)热病始手
臂痛者,刺手阳明太
阴而汗出止。(王氏曰∶手臂痛,
列缺主之。列缺者,
手太阴之络也。欲汗出,
商阳主之。商阳者,
手阳明之井也。)热
病始于头首者,刺
项太阳而汗出止。(王氏曰∶
天柱主之。)热病始于足胫者,刺
足阳明而汗出止。(按∶《
寒热病篇》曰∶
足阳明可汗出。当是
内庭、
陷谷二穴。详义见针刺类五十四。)热病先
身重骨痛耳聋,好瞑,刺足少阴,病甚为五十九刺。
(
肾主骨,在窍为耳,热邪居之,故为身重骨痛耳聋。热伤
真阴,则志气昏倦,故好瞑。仲景曰∶少阴之为病,
但欲寐
也。义与此同。刺足少阴者,如王氏曰∶据经无正
主穴,当补泻井荥耳。若其病甚,则当用五十九刺如前。)热病先
眩冒
而热,
胸胁满,刺足少阴少阳。(头脑运转曰眩,脑者骨之充也,眼目
蒙昧曰冒,
瞳子者骨之精也,皆主于肾。又足少阳
之脉起目锐,循胁里,皆为此证。故当取足少阴少阳而刺之。王氏曰∶亦井荥也。)
太阳之脉,色荣
颧骨,热病也。(此下言两感之脉色死期也。荣,发见也。太阳之脉起于目内,太阳之筋下结于,
故太阳热病者,赤色当荣于颧骨。)荣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时而已。(此荣字与
上节之荣不同,盖指营卫为言。按∶《平
人气象论》、《疟论》、《痹论》俱作荣,盖古所通用也。荣未交者,谓邪犹在卫,未交于荣,其气不深,故曰今且得汗,
可待时而已也。如肝待甲乙,心待丙丁,脾待戊己,肺待庚辛,肾待壬癸,病必已矣。)与厥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
(
脉义有二∶以
寸口之脉言,则太阳之脉浮,厥阴之脉弦而细;以
经脉之病言,则太阳为头项痛、
腰脊强,厥阴为
烦满
而
囊缩,今以太阳热病,与厥阴脉证争见者,
阴阳俱病,当不过三日而死矣。何也?盖此言两感之邪也。按《热论篇》
曰∶两感于寒者,一日则
巨阳、少阴俱病,二日则阳明、太阴俱病,三日则少阳、厥阴俱病。故六经热病之序,其始太
阳,其终厥阴。今终始争见,则六经两感俱已传遍,故当三日而死,证之下文,义尤明显。)其热病内连肾,少阳之脉色
也。(此承上文而详言两感也。上文言太阳热病,兼见厥阴之脉证,此言
肾经热病,兼见少阳之脉色,皆两感也。盖太阳
与少阴为表里,少阳与厥阴为表里,以太阳而见厥阴,则未有不由少阴者,以
肾病而见少阳,则未有不至厥阴者。详如
下文。)少阳之脉色,荣颊前,热病也。(足少阳之脉下颊车,故其热病,赤色当荣于颊前。)荣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时
而已。(义如前。)与
少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少阳之脉弦,少阴之脉沉而微;少阳之证为胸胁痛而耳聋,少阴之
证为口燥
舌干而渴。今以少阳热病而与少阴脉证争见者,亦当三日而死,皆两感传遍也。如上文言
太阳厥阴争见者,太
阳为传表之始,厥阴为传里之终,自始而终也。此以少阳少阴争见者,少阳为传表之终,少阴为传里之始,自终而始也。
言始言终,则六经无不遍矣,故不必言阳明太阴之争见也。)
热病
气穴∶
三椎下间主
胸中热,
四椎下间主
膈中热,
五椎下间主肝热,
六椎下间主
脾热,
七椎下间主
肾热,荣在
也。(此总言治热之
脏俞也。椎,
脊骨节也。荣,阴气也。,尾也,即督脉之
长强穴。凡五脏俞旁之穴,三椎下者魄
户也,四椎下旁
膏肓也,五椎下旁
神堂也,六椎下旁也,七椎下旁
膈关也。盖既取
阳邪于上,仍当
补阴于下,故曰
荣在也。按∶
本节诸椎皆不合脏俞,而云主疗,义本难明,故王氏但曰未详。或以中行督脉之穴为言,尤无所据。考
之《水热穴论》云∶五脏俞旁五,此十者,以泻五脏之热也。盖指
魄户、神堂等五穴为言。虽与本节椎穴未皆尽合,然
泻藏热之法必不外此,故引以为注,义详针刺类三十九,惟明者再正之。椎音槌。音底。)项上三椎,陷者中也。(此
取
脊椎之大法也。项上三椎者,乃项骨三节,非脊椎也。三椎之
下陷者中,方是第一节,
穴名大椎,由此而下数之,则
诸椎循次可得矣。)
颊下逆颧为大瘕,下
牙车为腹满,颧后为
胁痛,颊上者膈上也。(此以面部之色,察腹中之病也,然义莫详于
五色篇,
见脉色类三十二。瘕,加、驾二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