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卷 针刺类] 六、三刺浅深五刺五脏
(《
灵枢·
官针篇》)
脉之所居深不见者,刺之微
内针而久留之,以致其空
脉气也。(刺深脉者,亦必微内其针,盖恐太过,反伤
正气,故
但久留而引致之,使其空中之脉气上行也。)
脉浅者勿刺,按绝其脉乃刺之,无令精出,独出其
邪气耳。(脉浅者最易泄
气,故必先按绝其脉而后
入针,则
精气无所伤,独取其邪矣。)所谓
三刺则
谷气出者,(自此至下文谷气,皆释终始篇之
义。详见后十六。)先
浅刺绝皮,以出
阳邪;(绝,透也。浅刺
皮腠,故出阳邪。)再刺则
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
肌肉,
未入
分肉间也;(绝皮及肌,邪气稍深,故曰阴邪。
大肉深处,各有
分理,是谓分肉间也。)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谷
气即正气,亦曰神气。出,至也。《终始篇》曰∶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故
刺法曰∶
始刺浅之,以逐邪气而来血气;后刺深之,以致
阴气之邪;最后刺极深之,以下谷气。此之谓也。(凡刺之浅深,其法有
三∶先刺绝皮,取卫中之阳邪也;再刺稍深,取营中之阴邪也;三刺最深,及于分肉之间,则谷气始下。下,言见也。
按终始篇之义,与此互有发明。)故用针者,不知
年之所加,气之
盛衰,
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也。(年之所加,如天
元纪、至
真要等论是也。气之盛衰,如
八正神明论、
阴阳系日月等篇是也。知天地之
气候,则人有
五虚五实,皆可因而
知矣。此数句又见
六节藏象论,详
运气类第一。)
凡刺有五,以应
五脏。一曰
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
发针,无针
伤肉,如拔毛状,以取皮气,此肺之应也。(此即前
章
毛刺之义,浅入而疾发,故可取皮分以应肺。)二曰
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
前后针之,中脉为故,以取
经络之血者,
此心之应也。(豹文者,言其多也,主取
血脉,所以应心。)三曰
关刺,关刺者,
直刺左右,
尽筋上,以取
筋痹,慎无出
血,此肝之应也。或曰
渊刺,一曰
岂刺。(关,
关节也。左右,
四肢也。尽筋,即关节之处也。慎无
出血,血以养筋也。
肝主筋,刺筋所以应肝,渊刺、岂刺,皆古名也。)四曰
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以取
肌痹,此脾
之应也。(合谷刺者,言三四攒合,如鸡足也。邪在肉间,其气广大,非
合刺不可。
脾主肌肉,故取肌痹者,所以应脾。)
五曰
输刺,输刺者,直入直出,深内之至骨,以取
骨痹,此肾之应也。(输刺义见前章。
肾主骨,刺深至骨,所以应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