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卷 脉色类] 二、部位
(
素问脉要
精微论)
尺内两旁,则
季胁也,(尺内者,关前曰寸,关后曰尺,故曰尺内。季胁,小肋也,在胁下两旁,为肾所近。故自季
胁之下,皆尺内主之。愚按∶尺者,对寸而言。人身
动脉虽多,惟此
气口三部,独长一寸九分,故总曰
寸口;分言之,
则外为寸部,内为尺部。外为阳,故寸内得九分,阳之数也;内为阴,故尺内得一寸,阴之数也。二难曰∶从关至尺是
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
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然则关之前曰寸,关之后曰尺,而所谓关者,乃间于
尺寸之间,
而为
阴阳之界限,正当
掌后高骨处是也。
滑伯仁曰∶
手太阴之脉,由
中焦出行,一路直至两手
大指之端,其鱼际后一寸
九分,通谓之寸口,于一寸九分之中,曰寸曰尺而关在其中矣。其所以云尺寸者,以
内外本末对待为言,而分其名也。
如蔡氏云∶自
肘中至鱼际,得
同身寸之一尺一寸,自
肘前一尺为阴之位,鱼际后一寸为阳之位。
太阴动脉,前不及鱼际
横纹一分,后不及肘中横纹九寸。故古人于寸
内取九分为寸,尺内取一寸为尺,以契阳九阴十之数。其说似通,但考之
骨度篇,则自肘至腕长一尺二寸五分,而与此数不合,盖亦言其意耳。)尺外以候肾,尺里以候腹。(尺外,
尺脉前半部
也。尺里,尺脉后半部也。前以候阳,后以候阴。人身以背为阳,肾附于背,故外以候肾。腹为阴,故里以候腹。所谓
腹者,凡
大小肠
膀胱命门皆在其中矣。诸部皆言左右,而此独不分者,以两尺皆主乎肾也。
脏腑左右,义详附翼三卷脉
候部位论及
三焦包络命门辨中。)
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内以候膈;(中附上,言附尺之上,而居乎中者,即
关脉也。左
外,言左关之前半部,内言左关之后半部,余彼此。肝为
阴中之阳脏,而亦附近于背,故外以候肝,内以候膈。举膈而
言,则中焦之膈膜胆腑皆在其中矣。)右外以候胃,内以候脾。(
右关之前所以候胃,右关之后所以候脾。脾胃皆
中州之
官,而以
表里言之,则胃为阳,脾为阴,故外以候胃,内以候脾。愚按∶寸口者,手太阴也。太阴
行气于
三阴,故曰三
阴在手而主
五脏。所以本篇止言五脏而不及
六腑,即始终、
禁服等篇,亦皆以寸口候三阴,
人迎候
三阳也。然胃亦腑也,
而此独言之何也?观玉机真藏论曰∶五脏者皆禀气于胃,胃者五脏之本也,
脏气者不能自致于手太阴,必因于
胃气乃至
于手太阴也。故胃气当察于此。又如五脏别论曰∶
五味入口,藏于胃以养
五脏气,气口亦太阴也。是以五脏六腑之
气味,
皆出于胃,变见于气口。然则此篇虽止言胃,而六腑之气,亦无不见乎此矣。)
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内以候
胸中;(上
附上,言上而又上,则
寸脉也。五脏之位,惟肺最高,故右寸之前以候肺,右寸之后以候胸中。胸中者,膈膜之上皆是
也。)左外以候心,内以候
膻中。(以肺皆居膈上,故左寸之前以候心,左寸之后以候膻中。膻中者,两乳之间,谓之气
海,当
心包所居之分也。愚按∶本论五脏应见之位,如火王于南,故心见左寸。木王于东,故肝见左关。金王于西,故
肺见右寸。土王于中而寄位西南,故脾胃见右关。此即河图
五行之序也。)前以候前,后以候后。(此重申上下内外之义
而详明之也。统而言之,寸为前,尺为后;分而言之,上半部为前,下半部为后,盖言上以候上,下以候下也。)
上竟上
者,胸
喉中事也;
下竟下者,
少腹腰股膝胫足中事也。(竟,尽也。言上而尽于上,在脉则尽于鱼际,在体则应于胸喉;
下而尽于下,在脉则尽于尺部,在体则应于少腹足中。此脉候上下之事也。愚按∶本篇首言尺内,次言中附上而为关,
又次言上附上而为寸,皆自内以及外者,盖以太阴之脉,从胸走手,以尺为
根本,寸为枝叶也。故凡人之脉,宁可有根
而无叶,不可有叶而无根。如
论疾诊尺篇曰∶审其尺之缓急小大滑涩,肉之坚脆,而病形定矣。是盖所重在本耳。又按∶
本篇外内二字,诸家之注,皆云内侧外侧。夫曰内外侧者,必脉形扁阔而或有两条者乃可。若谓诊者之指侧,则本篇文
义乃举脉体而言,且诊者之左外,则病者之右手也,当言候胃,不当言候肝矣。于义不通。如下文前以候前、后以候后、
上竟上、下竟下者,是皆内外之谓。观易卦六爻,凡画卦者,自下而上,上三爻为外卦,下三爻为内卦,则其上下内外
之义明矣。又有以浮取为外、沉取为内者,于义亦通,均俟明者辨正。又按∶本篇上竟上者言胸喉中事,下竟下者言少
腹足
膝中事,分明上以候上,下以候下,此自
本经不易之理。而王氏
脉经,乃谓心部在左手关前寸口是也,与
手太阳为
表里,以
小肠合为腑,合于
上焦;肺部在右手关前寸口是也,与
手阳明为表里,以
大肠合为腑,合于上焦。以致后人遂
有左心小肠、右肺大肠之配,下反居上,其谬甚矣。据其所云,不过以脏腑之配合如此;抑岂知经分表里,脉自不同。
如
脾经自足而上行走腹,
胃经自头而下行走足,升降交通,以成阴阳之用;又岂必上则皆上,下则皆下,而谓其尽归一
处耶?且自秦汉而下,未闻有以大小肠取于两寸者,
扁鹊仲景诸君心传可考;自晋及今,乃有此谬,讹以传讹,愈久愈
远,误者可胜言哉!无怪乎医之日拙也。此之不经,虽出于
脉诀之编次,而创言者谓非叔和而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