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卷 论治类] 八、邪风之至治之宜早诸变不同治法亦异
(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故
邪风之至,疾如风雨。(邪风
中人,疾速如此。)故善治者治
皮毛,(皮毛尚浅,用力少而成功易也。)其次治肌肤,
(深于皮毛矣。)其次治
筋脉,(深于肌肤矣。)其次治
六腑,(深于筋脉矣。)其次治
五脏。治五脏者,半死
半生也。(深
于六腑矣。邪愈深则
治愈难,邪及五脏而后治之,必难为力,故曰
上工救其萌芽,
下工救其已成。救其已成者,用力多
而成功少,吉凶相半矣。
缪刺论曰∶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
经脉,内连五脏,散于肠胃,阴
阳相感,五脏乃伤。亦言邪自皮毛而至腑脏,与此义同。)故天之
邪气,感则害人五脏;水谷之
寒热,感则害于六腑;(天
之邪气,即
风寒暑湿火燥,受于无形者也。喉主
天气而通于脏,故感则害人五脏。水谷之寒热,即谷食之
气味,受于有
形者也。咽主
地气而通于腑,故感则害于六腑。)地之
湿气,感则害皮肉筋脉。(人之应土者肉也,湿胜则营卫不行,故
感则害于皮肉筋脉。)故善用针者,
从阴引阳,
从阳引阴,
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里,以观过与不及之
理,见微则过,用之不殆。(善用针者,必察阴阳。阴阳之义,不止一端,如
表里也,
气血也,
经络也,
脏腑也,上下左
右有分也,时日衰王有辨也。从阴引阳者,病在阳而治其阴也。从阳引阴者,病在阴而治其阳也。以右治左、以左治右
者,缪刺之法也。以我知彼者,推己及人也。以表知里者,有无相求也。能因此以观过与不及之理,则几微可见,过失
可则,用之可不殆矣。则,度也。)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此下皆言
诊法也。诊之一字,所该者广,如下文审
清浊,知部分,视
喘息,
听声音,观
权衡规矩,总皆诊法,非独指
诊脉为言也,然无非欲辨阴阳耳。前节言针治之阴阳,
此言脉色之阴阳,皆医家之最要者,故曰先别阴阳,以见其不可缓也。义详脉色类诸篇。)审清浊,而知部分;(色者神
之华,故可望颜察色、审清浊而知部分,如
五色篇所言者是也。又仲景
金匮要略曰∶病患有
气色见于面部。鼻头色青,
腹中痛苦冷者死;鼻头色微黑者,有
水气;色黄者,胸上有寒;色白者,
亡血也。设微赤非时者死。又色青为痛,色黑
为劳,色赤为风,色黄者便难,
色鲜明者有
留饮。亦此之谓。)视喘息,听音声,而知所苦;(病苦于中,声发于外,故
可视喘息、听音声而知其苦也。如阴阳应象大论曰∶肝在音为角,声为呼;心在音为征,声为笑;脾在音为宫,声为歌;
肺在音为商,声为哭;肾在音为羽,声为呻。此五脏之音声也。声有不和,必有所病矣。仲景曰∶病患语声寂然、
喜惊
呼者,
骨节间病。语
声喑喑然不彻者,心隔间病。语声啾啾然细而长者,头中病。又曰∶息摇肩者心中坚,息引
胸中上
气者咳,息张口
短气者
肺痿唾沫。又曰∶
吸而微数,其病在
中焦实也,当下之即愈,虚者不治。在
上焦者其
吸促,在下
焦者其
吸远,此皆难治。呼吸动摇振振者不治。又曰∶设令病患向壁卧,闻师到,不惊起而视,若三言三止,脉之咽
唾者,此诈病也。设令脉自和处,但言此
病大重,须服吐下药,及
针灸数十百处,当
自愈。师
持脉,病患欠者,无病也。
脉之呻者,痛也。言迟者,风也。摇头言者,里痛也。
行迟者,表强也。坐而伏者,短气也。坐而下一脚者,
腰痛也。
里实护腹如怀卵者,
心痛也。又曰∶人病恐怖者其脉何状?师曰∶脉形如循丝累累然,其
面白脱色也。又曰∶人愧者其
脉何类?师曰∶脉浮而
面色乍白乍赤也。此皆疾病之声色,总之声由气发,气充则声壮,气衰则
声怯。故
华元化曰∶阳
候多语,
阴证无声;多语者易济,无声者难荣。然则音声不惟知所苦,而且可知死生矣。)观权衡规矩,而知病所主;(权
衡规矩,义详脉色类九,但彼以脉言也。然此四者,所包者多,不独在脉。盖权言其重,衡言其轻,规言其圆,矩言其
方,能明方圆
轻重之理,则知变通之道矣。)按
尺寸,观
浮沉滑涩,而知病所生以治;(义详脉色类诸篇。)无过以诊,则
不失矣。(此诊字应前善诊之诊至此。过,失也。言无失以前诸法,则治亦可以无失矣。)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
其盛,可待衰而已。(此下皆言
治法也。凡病之始起者,邪必在经络,故可刺之而已。及其既盛,则必待其盛势
衰退而后
已。已者,
止针止药之谓,即
五常政大论所谓十去其八、十去其九之意。)故
因其轻而扬之,
因其重而减之,因其衰而彰
之。(轻者浮于表,故宜扬之。扬者,散也。重者实于内,故宜减之。减者,泻也。衰者气血虚,故宜彰之。彰者,补之
益之而
使气血复彰也。于此三者,而表里
虚实之治尽之矣。)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此正言彰之
之法,而在于药食之气味也。以
形精言,则形为阳,精为阴。以气味言,则气为阳,味为阴。阳者卫外而为固也,阴者
藏精而
起亟也。故形不足者,阳之衰也,非
气不足以达表而温之。精不足者,阴之衰也,非味不足以实中而补之。
阳性
暖,故曰温。
阴性静,故曰补。愚按∶本论有云味归形,形食味,气归精,精食气,而此曰
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
者补之以味,义似
相反;不知形以精而成,精以气而化,气以味而生,味以气而行。故以阴阳言,则形与气皆阳也,故
可以温;味与精皆阴也,故可以补。以清浊言,则味与形皆浊也,故味归形;气与精皆清也,故气归精。然则气不能外
乎味,味亦不能外乎气,虽气味有
阴阳清浊之分,而实则
相须为用者也。)其高者,因而越之;(越,发扬也。谓升散之,
吐涌之,可以治其上之表里也。)其下者,引而竭之;(竭,祛除也。谓涤荡之,疏利之,可以治其下之
前后也。)
中满者,
泻之于内;(中满二字,最宜详察,即
痞满大实坚之谓,故当泻之于内。若外见
浮肿而胀不在内者,非中满也,妄行攻泻,
必至为害。此节之要,最在一中字。)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邪在肌表,故当渍形以为汗。渍,浸也,言令其汗出如
渍也。如
许胤宗用黄
防风汤数十斛置于床下以蒸汗,张苗烧地加
桃叶于上以蒸汗,或用药煎汤浴洗之,皆渍形之法也。
渍,资四切。)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前言有邪者,兼经络而言,言其深也。此言在皮者,言其浅也。均为
表证,故皆
宜汗。)其悍者,按而收之;(,急也。悍,
猛利也。按,察也。此兼表里而言,凡邪气之急利者,按得其伏,则可
收而制之矣。,飘、票二音。悍音汗。)其实者,散而泻之。(阳实者宜散之。阴实者宜泻之。)审其阴阳,以别
柔刚,
(形证有柔刚,脉色有柔刚,气味尤有柔刚。柔者属阴,刚者属阳。知柔刚之化者,知阴阳之妙用矣,故必审而别之。)
阳病治阴,
阴病治阳,(
阳胜者阴必病,阴胜者阳必病。如至
真要大论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启
玄子曰∶
壮水之主,以制阳光;
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皆阳病治阴,阴病治阳之道也。亦上文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之义。)
定其血气,各守其乡,(病之或在
血分,或在
气分,当各察其处而不可乱也。)血实宜
决之,(决,谓泄去其血,如决水之
义。)
气虚宜HT引之。(HT,
甲乙经作掣,挽也。气虚者,无气之渐,无气则死矣,故当挽回其气而引之使复也。如
上气虚者升而举之,
下气虚者纳而归之,
中气虚者温而补之,是皆掣引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