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卷 疾病类] 七十二、肠
(《
素问·通评
虚实论》附∶
痢疾治法)
帝曰∶肠
便血何如?
岐伯曰∶
身热则死,寒则生。(肠,
滞下也,利而不利之谓。便血,赤利也。身热者,
阳胜
阴败,故死。寒则
营气未伤,故生。音匹。)帝曰∶肠下白沫何如?岐伯曰∶脉沉则生,脉浮则死。(白沫,白利也。
病在阴而见
阴脉者为顺,故生。见
阳脉者为逆,故死。)帝曰∶肠下脓血何如?岐伯曰∶脉
悬绝则死,滑大则生。(下
脓血者,兼白赤而言也。悬绝者,谓太过则坚而搏,不足则微而脱,皆
胃气去而真藏见也,邪实正虚,势相悬绝,故死。
滑因血盛,大以气充,血气未伤,故生。)帝曰∶肠之属,身不热,脉不悬绝何如?岐伯曰∶滑大者曰生,
悬涩者曰死,
以藏期之。(以藏期之者,肝见
庚辛死,心见
壬癸死,肺见
丙丁死,脾见
甲乙死,肾见
戊己死也。愚按∶肠一证,即今
之所谓痢疾也。自仲景而后,又谓之滞下。其所下者,或赤或白,或脓或血,有痛者,有不痛者,有
里急后重者,有呕
恶胀满者,有噤口
不食者,有
寒热往来者。虽其
变态多端,然总不外乎
表里寒热,而尤于虚实之辨更为切要,知此六者,
庶不致杀人矣。若以表里言之,如《
论疾诊尺》等篇曰∶春伤于风,夏为
后泄肠。《
百病始生篇》曰∶
虚邪之
中人也,
留而不去,传舍于肠胃之间,多寒则
肠鸣飧泄,食不化,多热则溏出糜。是皆由于
外邪,此实
时气相传之属也。凡邪因
表者必有
表证,但兼其表而行散之,
表邪解而痢
自愈。如无表证,则必由口腹,悉属
内伤。但伤于内者极多,因于表者
则间或有之,此
内外之不可不辨也。若以寒热言之,则古以赤者为热,白者为寒。至
刘河间而非之曰∶如赤白相兼者,
岂寒热俱甚于肠胃而同为痢乎?盖
泻白者肺之色也,青者肝之色也,黄者脾之色也。赤者心之色也。至若色黑亦言为热
者,由火热过极,则反兼水化制之,故色黑也。或言痢色青
白为寒者,误也。若果为寒,则不能
消谷,何由反化为脓乎?
又曰∶若
完谷不化而色不变,
吐利腥秽,澄澈清冷,
小便青白不涩,身凉不渴,脉迟细而微者,
寒证也。凡谷
消化者,
无问色及他证,便为热也。故其言治,则曰苦能
燥湿,寒能胜热,或微加辛热以佐之。又云∶治诸痢者,
黄连、
黄柏为
君,以至苦
大寒,正主
湿热之病。又曰∶行血则便自愈,
调气则
后重除。是皆河间之说也。及至丹溪则因之曰∶
赤痢乃
自
小肠来,
白痢乃自
大肠来,皆湿热为本。自二子之言出,则后世莫敢违之。虽二家方书,非无从温之治,然亦不过备
立言之缺略,而其大意则专以湿热为主。故今之医家悉遵其训,一见痢证,无分寒热虚实,咸谓欲清其火,非芩、连、
栀、柏不可;欲去其积,非
大黄、
芒硝不可;欲行血者,必用
桃仁、
红花之类;欲利水除湿者,必用五苓、益元之类;
欲调气行滞者,必用
木香、
槟榔、
枳实、浓朴之类;欲和血
凉血者,必用
当归、生地、
芍药、
地榆之类。朝更夕改,不
过如此,及至濒危,犹云湿热未除,
积滞未尽,举世皆然,可胜其害。兹以愚见,则大有不然。夫疟痢发于夏秋,本因
溽暑,岂云非热?但炎蒸之令,出乎天也,苟能顺天之气,焉得为病?惟因热求凉而过于纵肆,则病由乎人耳。故凡风
寒之中于外者,其邪在经,病多为疟;生冷之伤于内者,其邪在脏,病多为痢;或表里俱伤,则疟痢并作。未有不中于
寒而为疟为痢者,此致病之本,其为寒为热可知也。若
暑湿之郁,久则成热,所以痢多
热证,此固
自然之理;然有偶因
瓜果,过伤生冷,未及郁积,随触而痢者,岂郁热耶?又有素慎口腹,
或中雨水之
阴寒,或因饮食之相犯者,皆能致痢,
是又何热之有哉?至有年有衰迈,禀有素弱,则尤易于染,此等极多,岂皆热证?且凡病痢者,必有脓血,使无脓血,
焉得为痢?盖伤其
脏腑之
脂膏,动其肠胃之脉络,故或寒或热皆能脓血,若谓脓必因热,岂痢疾绝无寒证耶?使必待完
谷不化,痢色不变及澄彻清冷等证,始认为寒,则其阳已尽去,脾已尽败,几于危矣,岂无其渐而遽至是哉?不知致此
之始,即寒证也。矧痢因于湿,湿生于土。夫
五行之理,热因火化,寒因水化,此
阴阳之不易者也。惟湿土寄王于四者
之中,故从乎火,则
阳土有余而湿热为病,从乎水,则
阴土不足而
寒湿生灾。若但言湿热而不言寒湿,岂非医家之误乎?
至以白赤分寒热,此自古法,本不为谬。而河间乃谓白者属肺,赤者属心。盖言白主于气,赤主于血,是亦理也。若以
愚见言之,则赤中岂必无白,白中岂必无赤,赤白相兼者,岂真寒热同病乎?但其
清浊微甚,自有阴阳可辨耳。虽赤痢
亦有寒证,然终是热多;白痢亦有热证,然终是寒多。其有白而热者,则脉证必热,赤而寒者,则脉证必寒,亦易辨也。
若谓白必属肺,恐白痢非无血化;赤必属心,恐
血痢不离乎气也。观《局方》之治痢,则例用
温热,河间之治痢,则专
用苦寒,何其相去之远耶?未免各有所偏,皆失中和之道矣,此寒热之不可不辨也。再以虚实言之,如
头疼身热,筋骨
酸痛者,表邪之实也;胀满恶实,
急痛拒按者,里邪之实也;烦渴引饮,喜冷畏热者,
阳邪之实也;举按滑数,来往有
力者,脉息之实也;火土之胜,而见
敦阜、
赫曦之化者,时气之实也。舍此之外,则无可言实,多属虚矣。今有以
口渴
为
实热者,不知凡系
泻痢,必
亡津液,液亡于下,则津涸于上,焉得不渴?故当以喜热喜冷分虚实也。有以
腹痛为实者,
不知痢出于脏,则肠胃必有
损伤,脓血切肤,安能无痛?故当以痛之缓急、按之可否、脏之阴阳、腹之胀与不胀分虚实
也。有以
小水之黄赤短少为实热者,不知水从痢去,溲必不长,汁以阴亡,溺因色变,故当以便之热与不热、液之涸与
不涸分虚实也。有以里急后重为实热者,但知湿热壅于大肠,因而重坠,不知
气陷则仓廪不藏,阴亡则
门户不摄,故当
以病之新久、质之强弱分虚实也。若邪正不明,则祸如反掌,此虚实之不可不辨也。再以治法言之,则当必求其所感之
邪,所受之藏,以明致病之本,其他所变,皆为标也。如因于湿热者,去其湿热则愈;因于积滞者,去其积滞则愈。因
于气者调其气,因于血者和其血。
新感而实者,可以
通因通用;久病而虚者,当以
塞因塞用。是皆常法,无待言矣。第
见今人之病痢者,虚常六七;而今之治痢者,补无一二焉。若气本陷矣,而复行其气,后重不将甚乎?中本虚矣,而再
攻其积,
元气不将竭乎?湿热
伤血,自宜调血,若
过用推陈,血愈伤矣。津亡作渴,自宜止泄,若专于渗利,津愈耗矣。
使必待
血清痛止而后补,则事已无及矣。此无他,特以
本末未明,故但据见在者为有形之疾病,而不知可虑者在无形之
元气也。夫元气既虚,不补将何以复?诸当补者,自有所据,请尽悉之。凡脉
息微弱者可补,知其非
实邪也。
形体虚羸
者可补,知其不可攻也。口腹素慎者可补,知其本无所积也。胸膈宽快者可补,知其中无留滞也。因病后而偶感者可补,
以元气之有所伤也。因攻伐而愈剧者可补,以攻所不当攻也。后重之可补者,陷则升而补之,热则凉而补之。腹痛之可
补者,
滑泄则涩而补之,
虚寒则温而补之。凡阳邪盛则
阴虚者病,非纯美甘凉之剂,不足以养藏气。
阴邪胜则
阳虚者病,
非辛甘温浓之剂,不足以回
元阳。是皆用补之法也。然尤有其要,则在脾肾二脏,不可不辨。如《
卫生宝鉴》曰∶
太阴
主泻,传于
少阴为痢,此正言脾肾也。盖泻因于脾,其邪犹浅;传于肾而为痢,病则甚矣。夫肾为胃关,
开窍于
二阴,
未有
久痢而不
亡阴者,亦未有阴亡而肾不虚者,欲治痢而不治阴,非其治也。故如四君、归脾、补中、十全之类,皆治
脾虚之剂,非为不善;若病在
化源,势属危急,使非大补
命门,以复肾中之阳,以壮
脾土之母,则
真阴何由以复?门户
何由以固?所谓川源不能实,漏卮不能满,将何益于事哉?近惟
薛立斋独得其义,欲相资借,当并察其医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