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卷 运气] 三十四、六气补泻用有先后
(《
素问·至
真要大论》)
帝曰∶夫子言
春秋气始于前,冬
夏气始于后,余已知之矣;然
六气往复,主岁不常也,其补泻奈何?(
初之气,始
于
立春前十五日,
四之气,始于
立秋前十五日,故春秋气始于前。
三之气,始于
立夏后十五日,
终之气,始于
立冬后十
五日,故冬夏气始于后,此不易之次序也。然六气迭为进退,旧者去而新者来,往复不常,则其补泻之味,亦用有先后
也。)
岐伯曰∶上下所主,随其攸利,正其味,则其要也,左右同法。(
司天在泉,上下各有所主,应补应泻,但随所利
而用之,其要以正味为主也。左
右间气,上者同于
司天,下者同于
在泉,故曰同法。)《大要》曰∶
少阳之主,先甘后咸;
阳明之主,先辛后酸;
太阳之主,先咸后苦;
厥阴之主,先酸后辛;
少阴之主,先甘后咸;
太阴之主,先苦后甘。(主谓
主岁,非
客主之主也。按此即六气补泻之正味,六气胜至,必当先去其有余,后补其不足,故诸味之用,皆先泻而后补。)
佐以所利,资以所生,是谓
得气。(自补泻正味之外,而复佐以所利,兼其所宜也。资以所生,助其
化源也,是得六气之
和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