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卷 针刺类] 五十三、刺诸病诸痛
(《
灵枢·
九针十二原篇》《
寒热病篇》《
热病篇》《
厥病篇》《
杂病篇》《终始篇》《
素问·
骨空论》)
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灵枢·九针十二原篇》。此以下皆言刺治诸病之法也。如以手探汤者,用在轻扬。热属
阳,阳主于外,故治宜如
此。)刺
寒清者,如人不欲行。(如人不欲行者,有留恋之意也。
阴寒凝滞,
得气不易,故宜
留针若此。)
阴有阳疾者,
取
之
下陵三里,正往无殆,
气下乃止,不下复始也。(阴有阳疾者,热在阴分也。
下陵即
三里,
足阳明经穴。殆,怠同。
气
下,
邪气退也。如不退,当
复刺之。)
疾高而内者,取之
阴之陵泉;
疾高而外者,取之
阳之陵泉也。(疾高者,在上者也,
当
下取之。然高而内者属脏,故当取
足太阴之
阴陵泉。高而外者属腑,故当取
足少阳之
阳陵泉也。)
身有所伤,血出多,及
中风寒,若有所堕坠,
四肢懈惰不收,名曰体惰,(《灵枢·寒热病篇》。身有所伤,血出多
而中风寒者,
破伤风之属也。或因堕坠,不必血出,而四肢懈惰不收者,
皆名体惰也。)取其
小腹脐下三结交。
三结交者,
阳明、
太阴也,脐下三寸
关元也。(关元,
任脉穴,又足阳明太阴之脉
皆结于此,故为三结交也。)
癃,取之阴跷及
三毛上,及
血络出血。
(《灵枢·热病篇》。
小便不通曰癃,当取
足少阴之
照海穴,乃阴跷之所生也。及三毛上者,
足厥阴之
大敦也。盖肾
与
膀胱为
表里,
肝经行于
少腹,故当取此二经以治之。若其有血络者,仍当刺之出血。癃,良中切。跷音乔。)
男子如蛊,女子如,身体
腰脊如解,不欲饮食,先取
涌泉见血,视
跗上盛者,尽见血也。(蛊,如犯
蛊毒胀闷也。
当作胎。如蛊如胎,无是病而形
相似也。身体腰膝如解,倦散不收也。涌泉,足少阴经穴。跗上,足面也,以阳明经
为言,凡其盛者,皆当刺出其血也。,将预切。)
病
注下血,取
曲泉。
(《灵枢·厥病篇》。病注下血,肝不能内也,故当取足厥阴经之曲泉穴。)
疟不渴,间日而作,取足阳明;渴而日作,取
手阳明。
(《灵枢·杂病篇》。《刺疟论》曰∶疟不渴,间日而作,刺
足太阳;渴而间日作,刺足少阳。详疾病类五十。)
喜怒而不欲食,言益小,刺足太阴;怒而多言,刺足少阳。(
善怒而不欲食,言益小者,伤其脾也,故当刺足太阴
而
补之。怒而多言者,肝
胆邪实也,故当刺足少阳而泻之。)
哕,以草刺鼻,嚏,嚏而已;无息而疾迎引之,立已;大惊之,亦可已。(哕,
呃逆也。治之之法,用草刺鼻则嚏,
嚏则气达而哕可已,此一法也。或闭口鼻之气,使之无息,乃迎其气而引散之,勿令上逆,乃可立已,此二法也。又或
以他事惊之,则亦可已,此治哕之
三法也。愚按∶
内经诸篇,并无呃逆一证,观此节治哕三法,皆所以治呃逆者,是古
之所谓哕者,即呃逆无疑也。如《
口问篇》曰∶谷入于胃,
胃气上注于肺,今有故
寒气与新
谷气俱还入于胃,新故相乱,
真邪相攻,气并相逆,复出于胃,故为哕。又曰∶肺主为哕。仲景曰∶
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所以然者,胃中虚
冷故也。以其人本虚,故攻其热必哕。又曰∶若胃中虚冷不能食者,饮水则哕。
成无己曰∶若哕则吃吃然有声者是也。
此哕为呃逆,而由于阳明、太阴之
虚寒,又可知也。奈何自东垣以下,谓哕属
少阳,无物有声,乃
气病也。丹溪曰∶有
声有物谓之
呕吐,有声无物谓之哕。是皆以
干呕为哕也。及陈无择则又以哕为
咳逆。夫干呕者呕也,咳逆者嗽也,皆何
涉于哕?诸说不同,皆未之深察耳。哕,于决切,又音诲。)
络
季胁引少腹而痛胀,刺。
(《素问·骨空论》。季胁下软处曰中。,足太阳经穴。音秒。音衣希。)刺诸痛者,其脉皆实(《灵枢·终
始篇》。此言痛而可刺者,脉必皆实者也。然则脉虚者,其不宜刺可知矣。)故曰∶从腰以上者,
手太阴、
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此
近取之法也。腰以上者,天之气也,故当取肺与
大肠二经,盖
肺经
自胸行手,
大肠经自手上头也。腰以下者,地之气也,故当取脾胃二经,盖
脾经自足入腹,
胃经自头下足也。病之在阴
在阳,各察其所主而刺之。)
病在上者下取之,
病在下者高取之,
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此
远取之法也。
有病在上而
脉通于下者,当取于下。病在下而脉通于上者,当取于上。故在头者取之足,在腰者取之。盖疏其源而流
自通,故诸经皆有
井荥俞原经合之辨。)病生于头者
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
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先刺所从生,必求其本也。)
病痛者阴也,(同前篇。凡病痛者,多由
寒邪滞逆于经,及深居筋骨之间,凝聚不散,故病痛者为阴也。)痛而以手
按之不得者阴也,
深刺之。(按之不得者,隐藏深处也,是为
阴邪,故刺亦宜深。然则痛在浮浅者,有属
阳邪可知也,
但
诸痛属阴者多耳。)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痒者阳也,
浅刺之。(阳主升,故在上者为阳。阴主降,故在下者为
阴。痒者,散动于肤腠,故为阳。凡病在阳者,皆宜浅刺之。其在下者,自当深刺无疑也。)病先起阴者,先治其阴而
后
治其阳;病先起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此以
经络部位言
阴阳也。病之在阴在阳,起有先后。先者病之本,后者
病
之标。治必先其本,即上文所谓先刺其病所从生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