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卷 针刺类] 十、九针推论
(《
灵枢·官能篇》)
黄帝问于
岐伯曰∶余闻
九针于夫子,众多矣不可胜数,余推而论之,以为
一纪。余司诵之,子听其理,非则语余,
请正其道,令可久传,后世无患,得其人乃传,非其人勿言。岐伯稽首再拜曰∶请听圣王之道。(一纪者,汇言也。)黄
帝曰∶用针之理,必知
形气之所在,左右上下,(义如脉色类三十二三。)
阴阳表里,血气多少,(详
经络类二十。)行之
逆顺,(
阴气从足上行至头而下行循臂,
阳气从手上行至头而下行至足,故阳病者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反者
皆谓之逆。)出入之合,谋伐
有过。(
经气自内而出,自外而入,俞有不同。详经络类十四十六二章。知其出入,则可因
过而伐之也。合字一本作会。)知
解结,(详本类后三十五。)知补
虚泻实,上
下气门,(补虚泻实义见前。上下气门,即
经络类诸经
标本气街之义。一曰手经为上,足经为下,气脉必由之处,是为
门户。亦通。)明通于
四海,(人之四海,详
经络类三十二。)审其所在,
寒热淋露,以输异处,(淋于雨,露于风,邪感异处,当审其经也。淋露义又见
运气类三十
五。)审于
调气,明于
经隧,左右
肢络,尽知其会。(调气者,察其
虚实往来而调和之也。经隧支别及各
经脉会之义,详
经络类二。)寒与热争,能合而调之;(
合阴阳而调其平也。)虚与实邻,知决而通之;(邻,近也。近则易疑,疑则以似
为是,冰炭
相反矣,故当知决而通之。)左右不调,把而行之。(
邪客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把而行之,即
缪刺也。
详后三十。把字一本作犯。)明于逆顺,乃知可治;(顺者可治,逆者不可治,如脉色疾病类之死证死期,及本类之
刺禁
刺害,皆逆也。)阴阳不奇,故知起时。(奇,不遇也。不奇则和矣,故知起时。奇音基。)审于
本末,察其寒热,得
邪所
在,万刺不殆,知官九针,刺道毕矣。(本末,标本也。寒热,阴阳也。所在,
三部九候之
病脉处也。官,任也。九针不
同,各有所宜,能知以上之法而任用之,则刺道毕矣。)明于
五输,徐疾所在,屈伸出入,皆有条理,(此下复详明针论
也。五输,
井荥俞经合也。徐疾,
针法也。屈伸出入,经脉往来也。)言阴与阳,合于
五行,
五脏六腑,亦有所藏,(阴
阳之化,是为五行,
脏腑所藏,亦惟此耳。)
四时八风,尽有阴阳,(天道之阴阳五行也。)各得其位,合于
明堂,各处色
部,五脏六腑,察其所痛,左右上下,知其
寒温,何经所在,(邪在于中,色形于外,察之面部,疾可知也。出
五色篇,
详脉色类三十二。)审
皮肤之寒温滑涩,知其所苦,(寒者多阴,温者多阳。滑者多实,涩者多虚。)膈有上下,知其气所
在。(膈之上,
膻中也,为
上气海,心肺所居。膈之下,脾肝肾所居,
丹田为
下气海也。)先得其道,
稀而疏之,稍深以
留,故能徐入之。(此下兼言
针灸法也。先得其经络之道,
然后可以用针。稀而疏之,贵
精少也。稍深以留,欲徐入也。)
大热在上,推而下之,(推而逐之,抑其高也。)从下上者,引而去之,(引而去之,泄于下也。)视前痛者,常先取之。(先
取其本也。)
大寒在外,留而补之,入于中者,从合泻之。(大寒在外,补
中气可以拒之。泻
合穴可以除之。)针所不为,
灸之所宜。(凡不宜于针者,当灸以治之。)
上气不足,推而扬之,下气不足,积而从之。(推而扬之,引致其气以补上也。
积而从之,
留针随气以实下也。)阴阳皆虚,火自当之,厥而寒甚,骨廉
陷下,寒过于膝,
下陵三里。(火自当之,宜于
灸也。若厥而寒甚,阳气大虚,当灸
下陵,即
阳明经
三里穴也。)
阴络所过,得之留止,寒入于中,推而行之。(寒留于
络而入于经,当用针推散而行之。)经陷下者,火则当之,
结络坚紧,火所治之。(
寒气凝聚,或陷于经,或结于络,皆
当以火逐之。)不知所苦,两跷之下,男阴女阳,
良工所禁,针论毕矣。(
寒邪在
肌肉血脉之间,有不痛
不仁不知所苦者,
当灸两跷之下,即
足太阳申脉、
足少阴照海二穴也。然男子数阳,女子数阴,若男阴女阳,则反用矣,故为良工之所禁。
《
调经论》亦曰∶病不知所痛,两跷为上。与此法同。)用针之服,必有法则,上视天光,下司
八正,(此下言当知
天忌
也。天光八正义俱见下章。)以辟
奇邪,而观百姓,(兼人己而言也。辟,避同。)审于虚实,无犯其邪。(
虚风实风,皆
能伤人,故无犯其邪。)是得天之露,遇岁之虚,救而不胜,反受其殃,(天之风雨不时者,皆谓之露。《
岁露论》曰∶故
诸逢其风而遇其雨者,命曰遇岁露焉。岁之虚者,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时之和,因为
贼风所伤,是谓
三虚。详运气
类三十六。)故曰必知天忌,乃言针意。(天忌详义见下章。)法于往古,验于来今,观于窈冥,通于无穷,粗之所不见,
良工之所贵,莫知其形,若神仿佛。(此下皆言针法也。凡下文无注者,详义俱见下章。)
邪气之
中人也,洒淅动形。正
邪之中人也微,先见于色,不知于其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有形无形,莫知其情。(邪气,言
虚邪也。虚邪之中人也
甚,故洒淅动形。
正邪之中人也微,故但先见于色而不知于身,此节与下章互有发明,所当参阅。此数句与《邪气脏腑
病形论》同,详疾病类三。)是故
上工之取气,乃救其萌芽;
下工守其已成,因败其形。是故工之用针也,知气之所在,
而守其门户,明于调气,补泻所在,徐疾之意,所取之处。(因败其形者,不知其难而反伤之也。所在,即三部九候之义。)
泻必用圆,切而转之,其气乃行,疾而徐出,邪气乃出,伸而迎之,遥大其穴,气出乃疾。(圆,流利也;切,直迫病所
也;迎,夺也;遥,摇同。用针圆活而迎夺之,则气出乃疾,故可以泻。)补必用方,外引其皮,令当其门,左引其枢,
右推其肤,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静,坚心无解,欲微以留,
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盖其
外门,
真气乃存,
用针之要,无忘其神。(方,即
端正安静之谓。外引其皮令当其门,察穴于肌表也。左引其枢,右推其肤,微旋而徐推之,
用针之枢要也。必端以正,安以静,坚心无懈,
候气之诚确也。欲微以留,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盖其外门,
出针之
防护也。真气得存,故可以补。用针之要无忘其神者,总结前篇而言,义详下章。按∶补泻方圆义,与后章《八正
神明
论》之文似乎相反;然详求其意,各有发明,不可谓其误而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