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 经络类] 十六、五脏五六腑六
(
灵枢本输篇)
黄帝问于
岐伯曰∶凡刺之道,
必通十二经络之所终始,(谓如
十二经脉之,(起止
有序也。)
络脉之所别处,(如十五
络脉各有所别也。)
五输之所留,(如下文
井荥经
合穴,各有所留止也。)
六腑之所与合,(如
藏象类
脏腑有相合也。)四
时之所出入,(如针刺类
四时之刺也。)
五脏之所溜处,(言
脏气所流之处,即前篇所出为井,所溜为荥也。)阔数之度,
浅深之状,高下所至,愿闻其解。(阔数以察巨细,浅深以分
表里,高下以辨
本末。凡此者,皆
刺家之要道,不可不通者
也。)岐伯曰∶请言其次也。
肺出于
少商,少商者,手
大指端内侧也,为井木。(少商穴,乃
肺经脉气所出为井也,其气属木。此下凡五脏之井,
皆属阴木,故六十
四难谓之阴井木也。)溜于
鱼际,鱼际者
手鱼也,为荥。(此肺之所溜为荥也,属
阴火。手鱼义详前二,
肺经条下。按∶本篇五脏止言井木,六腑止言
井金,其他皆无
五行之分。考之六十四难,
分析阴阳十变,而滑氏详注谓
阴井木生阴荥火,阴荥火生
阴俞土,阴俞土生
阴经金,阴经金生阴合水,此言
五脏之俞也。六腑则阳井属金,阳井金生
阳荥水,阳荥水
生阳俞木,阳俞木生阳经火,
阳经火生阳合土,而五行始备矣。下仿此。)注于
太渊,太渊鱼后一寸陷者
中也,为。(此肺经之所注为也,属
阴土。)行于
经渠,经渠
寸口中也,
动而不居,为经。(此肺经之所
行为经也,属
阴金。经渠当寸口
陷中,动而不止,故曰不居。居,止也。)入于
尺泽,尺泽
肘中之
动脉也,为合。(此肺经所入为合也,
属
阴水。)
手太阴经也。(以上肺之五,皆手太阴经也。)
心出于
中冲,中冲手
中指之端也,为井木。(此
心主之所出为井也,属阴木。按∶此下五,皆属
手厥阴之穴,而本
经直指为心者,正以心与
心胞,本同一脏,其气相通,皆心所主,故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
包络。包络者,心
主之脉也。
邪客篇曰∶
手少阴之脉独无。正此之谓。详义见前章及图翼四卷
十二原解中。)溜于
劳宫,劳宫
掌中中指本
节之内间也,为荥。(此心主之所溜为荥也,属阴火。)注于
大陵,大陵
掌后两骨之间方下者也,为。(此心主之所注为
也,属阴土。方下,谓正当两骨之下也。)行于
间使,间使之道,两筋之间,三寸之中也,
有过则至,无过则止,为经。
(此心主之所行为经也,属阴金。有过,有病也。此脉有病则至,无病则止也。)入于
曲泽,曲泽肘
内廉下陷者之中也,
屈而得之,为合。(此心主之所入为合也,属阴水。)手少阴也。(以上心主五,皆心所主,故曰手少阴也。)
肝出于
大敦,大敦者足
大趾之端及
三毛之中也,为井木。(此
肝经之所出为井也,属阴木。)溜于
行间,行间足大趾
间也,为荥。(此肝经之所溜为荥也,属阴火。)注于
太冲,太冲行间上二寸陷者之中也,为。(此肝经之所注为也,
属阴土。)行于
中封,中封
内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
使逆则宛,使和则通,摇足而得之,为经。(此肝经之所行为经也,
属阴金。使逆则宛,使和则通,言用针治此者,逆其气则郁,和其气则通也。宛,郁同。)入于
曲泉,曲泉
辅骨之下,大
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为合。(此肝经之所入为合也,属阴水。)
足厥阴也。(以上肝之五,皆足厥阴经也。)
脾出于
隐白,隐白者足大趾之端内侧也,为井木。(此
脾经之所出为井也,属阴木。)溜于
大都,大都
本节之
后下陷
者之中也,为荥。(此脾经之所溜为荥也,属阴火。)注于
太白,太白
腕骨之下也,为。(此脾经之所注为也,属阴土。)
行于
商丘,商丘内踝之下陷者之中也,为经。(此脾经之所行为经也,属阴金。)入于
阴之陵泉,阴之陵泉,辅骨之下,
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为合。(此脾经之所入为合也,属阴水。)
足太阴也。(以上脾之五,皆足太阴经也。)
肾出于
涌泉,涌泉者
足心也,为井木。(此
肾经之所出为井也,属阴木。)溜于
然谷,然谷
然骨之下者也,为荥。(此
肾经之所溜为荥也,属阴火。)注于
太溪,太溪内踝之后,
跟骨之上陷中者也,为。(此肾经之所注为也,属阴土。)
行于
复留,复留上内踝二寸,动而不休,为经。(此肾经之所行为经也,属阴金。)入于
阴谷,阴谷辅骨之后,
大筋之下,
小筋之上也,
按之应手,屈膝而得之,为合。(此肾经之所入为合也,属阴水。)
足少阴经也。(以上肾之五,皆足少阴
经也。)
膀胱出于
至阴,至阴者足
小趾之端也,为井金。(此
膀胱经所出为井也。以下凡六腑之井皆属阳金,故六十四难谓之
阳井金也。)溜于
通谷,通谷本节之前外侧也,为荥。(此膀胱经所溜为荥也,属
阳水。)注于
束骨,束骨本节之后陷者中
也,为。(此膀胱经所注为也,属阳木。)过于
京骨,京骨足外侧
大骨之下,为原。(本篇惟六腑有原而五脏则无,前
十二原篇所言五脏之原,即本篇五脏之,然则阴经之即原也。阳经之原自而过,本为
同气,亦当属阳木。下仿此。
详义见图翼四卷十二原解中。)行于
昆仑,昆仑在
外踝之后,跟骨之上,为经。(此膀胱经所行为经也,属
阳火。)入于委
中,
委中中央,为合,委而取之。(此膀胱经所入为合也,属
阳土。)
足太阳也。(以上膀胱六,皆足太阳经也。)
胆出于
窍阴,窍阴者足
小趾次趾之端也,为井金。(此
胆经之所出为井也,属阳金。)溜于侠,侠足小趾次趾之
间也,为荥。(此胆经之所溜为荥也,属阳水。)注于
临泣,临泣上行一寸半陷者中也,为;(此胆经之所注为也,属
阳木。)过于
丘墟,丘墟外踝之前下陷者中也,为原。(此胆经之所过为原也,亦属阳木。)行于
阳辅,阳辅外踝之上,辅
骨之前,及
绝骨之端也,为经。(此胆经之所行为经也,属阳火。)入于
阳之陵泉,阳之陵泉在
膝外陷者中也,为合,伸
而得之。(此胆经之所入为合也,属阳土。)
足少阳也。(以上胆之六,皆足少阳经也。)
胃出于
厉兑,厉兑者足大趾内次趾之端也,为井金。(此
胃经之所出为井也,属阳金。)溜于
内庭,内庭次趾外间也,
为荥。(此胃经之所溜为荥也。属阳水。)注于
陷谷,陷谷者上中趾内间上行二寸陷中者也,为。(此胃经之所注为也,
属阳木。)过于
冲阳,冲阳
足跗上五寸陷者中也,为原,摇足而得之。(此胃经之所过为原也,亦当属木。)行于解,解
上冲阳一寸半陷者中也,为经。(此胃经之所行为经也,属阳火。)入于
下陵,下陵
膝下三寸骨外
三里也,为合。(此
胃经之所入为合也,属阳土。)复
下三里三寸为
巨虚上廉,复下
上廉三寸为
巨虚下廉也,
大肠属上,小肠属下,
足阳明胃
脉也,
大肠小肠皆属于胃,(三里下三寸为上廉,上廉下三寸为
下廉,大肠属上廉,小肠属下廉。盖胃为六腑之长,而大
肠小肠皆与胃连,居胃之下,气本一贯,故皆属于胃,而其下亦合于足阳明经也。)是足阳明也。(以上皆胃之,即
足阳明经也。)
三焦者,上合
手少阳,出于
关冲,关冲者手
小指次指之端也,为井金。(此三焦之所出为井也,属阳金。按∶诸经皆
不言上合,而此下三经独言之者,盖以三焦并中下而言,小肠大肠俱在下而经则属手,故皆言上合某经也。)溜于
液门,
液门小指次指之间也,为荥。(此三焦之所溜为荥也,属阳水。)注于
中渚,中渚本节之后陷者中也,为。(此三焦之所
注为也,属阳水。)过于
阳池,阳池在腕上陷者之中也,为原。(此三焦之所过为原也,亦属阳木。)行于
支沟,支沟上
腕三寸两骨之间陷者中也,为经。(此三焦之所行为经也,属阳火。)入于
天井,天井在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为合,
屈肘乃得之。(此三焦之所入为合也,属阳土。)三焦下,在于足大趾之前,
少阳之后,出于
中外廉,名曰
委阳,是
太阳络也。(足大趾当作足小趾,盖小趾乃足太阳脉气所行,而三焦下,则并足太阳经出小趾之前,上行足少阳经之后,
上出中外廉,委阳穴,是足太阳之络也。按
邪气脏腑病形篇曰∶
三焦病者,候在足太阳之外
大络,大络在太阳少阳之
间。则此为小趾无疑,详针刺类二十四。愚按∶三焦者,虽经属手少阳,而下仍在足,可见三焦有上中下之分,而通
身脉络无所不在也。详注见藏象类第三及本类后二十三,俱当互考。)手少阳经也。(以上三焦之皆手少阳经也。)三焦
者,足少阳
太阴之所将,(阳阴二字互谬也,当作
少阴太阳,盖三焦属肾与膀胱也。义详藏象类三。)太阳之别也,上踝
五寸别入贯肠,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
下焦,实则
闭癃,虚则
遗溺,遗溺则补之,闭癃则泻之。(此复言
三焦下之所行及其所主之病也。将,领也。三焦下,即
足太阳之别络,故自踝上五寸间别入阳,以出于委阳穴,
乃并太阳之正脉,入络膀胱以
约束下焦,而其为病如此。癃,良中切。溺,娘吊切。)
手太阳小肠者,上合于太阳,出于
少泽,少泽
小指之端也,为井金。(此
小肠经所出为井也,属阳金。)溜于
前谷,
前谷在手
外廉本节前陷者中也,为荥。(此小肠经所溜为荥也,属阳水。)注于后,后者在手外侧本节之后也,为。
(此小肠经所注为也,属阳木。)过于腕骨,腕骨在手外侧腕骨之前,为原。(此小肠经所过为原也,亦属阳木。)行于
阳谷,阳谷在
锐骨之下陷者中也,为经。(此小肠经所行为经也,属阳火。)入于
小海,小海在肘内大骨之外,去端半寸
陷者中也,伸臂而得之,为合。(此小肠经所入为合也,属阳土。)手太阳经也。(以上小肠之六,皆手太阳经也。)
大肠上合
手阳明,出于
商阳,商阳
大指次指之端也,为井金。(此
大肠经所出为井也,属阳金。)溜于本节之前
二间,
为荥。(此大肠经所溜为荥也,属阳水。)注于本节之后
三间,为。(此大肠经所注为也,属阳木。)过于
合谷,合谷
在大指
岐骨之间,为原。(此大肠经所过为原也,亦属阳木。)行于阳,阳在两筋间陷者中也,为经。(此大肠经所行
为经也,属阳火。)入于
曲池,在
肘外辅骨陷者中,屈臂而得之,为合。(此大肠经所入为合也,属阳土。)手阳明也。(以
上大肠之六,皆手阳明经也。)是谓五脏六腑之,五五二十五,六六三十六也。(五脏各有井荥经合五穴,共
计二十五,六腑复多一
原穴,故共计三十六也。)六腑皆出足之
三阳,上合于手者也。(凡五脏六腑之经,脏皆属阴,
腑皆属阳。虽六腑皆属三阳,然各有手足之分。故足有太阳膀胱经,则手有太阳小肠经;足有
阳明胃经,则手有阳明大
肠经;足有少阳胆经,则手有少阳
三焦经,此所谓上合于手者也。不惟六腑,
六脏亦然。如足有太阴脾经,则手有太阴
肺经;足有少阴肾经,则手有少阴
心经;足有
厥阴肝经,则手有厥阴心主,此脏腑阴阳,手足皆相半也。然其所以分手
足者,以经行有上下,故手经之在手,足经之在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