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卷 针刺类] 二十九、约方关格之刺
(《
灵枢·
禁服篇》全)
雷公问于
黄帝曰∶细子得受业,通于
九针六十篇,旦暮勤服之,近者编绝,久者简垢,然尚讽诵弗置,未尽解于意
矣。外揣言浑束为一,未知所谓也。夫大则无外,小则无内,
大小无极,高下无度,束之奈何?士之才力或有浓薄,智
虑褊浅,不能博大深奥,自强于学若细子,细子恐其散于后世,绝于子孙,敢问约之奈何?(六十篇,古经数也。今失
其传。编绝简垢,即
韦编三绝之谓。垢,尘污也。盖古时无纸,书于竹简,以熟皮编之,故曰韦编。外揣,
本经篇名。
所言浑束为一大则无外等义,见前十二。)黄帝曰∶善乎哉问也。此先师之所禁,坐私传之也,割臂歃血之盟也,子若欲
得之,何不斋乎?雷公再拜而起曰∶请闻命于是也。乃斋宿三日而请曰∶敢问今日正阳,细子愿以受盟。黄帝乃与俱入
斋室,割臂歃血。黄帝亲祝曰∶今日正阳,歃血传方,有敢背此言者,反受其殃。雷公再拜曰∶细子受之。黄帝乃左握
其手,右授之书曰∶慎之慎之,吾为子言之。(盟者以血涂口旁曰歃血。歃音霎。)凡刺之理,
经脉为始,营其所行,知
其度量,内刺
五脏,外刺
六腑,(经脉为始,必先明
经络也。营其所行,营行有终始也。知其度量,
脉度有短长也。内刺
五脏,外刺六腑,分
表里出入也。此六句与经脉篇略同,详经络类首章。)审察
卫气,为百病母,(卫气者,
阳气也,卫
外而为固者也。阳气不固,则
卫气失常,而邪从卫入,乃生疾病,故为百病母。义详本类前二十六及疾病类四。)调其虚
实,
虚实乃止,泻其
血络,血尽不殆矣。(泻实则虚,补虚则实,故虚实乃止。病在血者调之络,邪血去尽,则不殆矣。)
雷公曰∶此皆细子之所以通,未知其所约也。黄帝曰∶夫约方者,犹约囊也,囊满而弗约则
输泄,方成弗约则神与弗俱,
(约者,要也。约方约囊,其道同也。囊满弗约则输泄而倾,方成弗约则不切于用,盖杂则
不精也。易曰∶精义入神,
以致用也。不得其精,焉能入神?有方无约,即无神也,故曰神与弗俱。所谓约者,即前
外揣篇浑束为一之义。)雷公曰∶
愿为下材者弗满而约之。(满言欲博,约言欲精,弗满而约之,谓亦有不由博学而可得其快捷方式者否也,故曰愿为下材。)
黄帝曰∶未满而知约之以为工,不可以为天下师。(因满而约,约之善也。由博而精,精之至也。未满而知约,何约之有?
未博而言精,何精之有?若是者谓之为工,安足为天下师?是以言约者非满不可,言精者非博不可也。)雷公曰∶愿闻为
工。黄帝曰∶
寸口主中,
人迎主外,两者相应,俱往俱来,若引绳大小齐等,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名
曰
平人。(
太阴行气于脏,故寸口主中。
阳明行气于腑,故人迎主外。人迎寸口,一表一里也,故往来相应,欲其大小齐
等若引绳之匀者,是为和调之脉。然人迎主阳,故必于春夏微大,寸口主阴,故必于秋冬微大,乃谓之平人也。)人迎大
一倍于寸口,病在
足少阳,一倍而躁,在
手少阳。人迎二倍,病在
足太阳,二倍而躁,病在
手太阳。人迎三倍,病在足
阳明,三倍而躁,病在
手阳明。(义见前章。)盛则为热,虚则为寒,紧则为
痛痹,代则乍甚乍间。(此言
人迎脉也。乍甚
乍间,即下文乍痛乍止之谓。)
盛则泻之,
虚则补之,紧痛则取之
分肉,代则取血络且饮药,
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
经取之,名曰
经刺。(紧则为痛痹,故当取分肉。代因血气不调,故当取血络,且饮调和之药。脉
陷下不起者有寒滞,故
宜灸之。若不因血气之盛虚,而病有留于经络者,则当随经所在,或饮药,或
灸刺以取之也。经刺义见前第五。)人迎四
倍者,且大且数,名曰
溢阳,溢阳为
外格,死不治。必审按其
本末,察其
寒热,以验其
脏腑之病。(脉之偏盛至于四倍者,
乃为
关格不治之证。若一倍二倍三倍,不过为病,而但有
轻重之分耳,故当审其致病之本末,察其寒热脏腑而施之治也。)
寸口大于人迎一倍,病在
足厥阴,一倍而躁,在
手心主。寸口二倍,病在
足少阴,二倍而躁,在
手少阴。寸口三倍,病
在
足太阴,三倍而躁,在
手太阴。(人迎寸口,相为表里,故上文云人迎一倍,病在足少阳,此云寸口一倍,病在足厥阴,
胆与肝为表里也。一倍而躁,人迎在手少阳,寸口在手心主,
三焦包络为表里也。凡后二倍三倍表里皆然。)盛则胀满、
寒中、食不化,虚则
热中、出糜、
少气、溺色变,紧则痛痹,代则乍痛乍止。(此言
寸口脉也。盛则外实中虚,故为胀满、
寒中、食不化。虚则
真阴不足,故为热中、出糜、少气、溺色变。糜,谓
泄泻糜烂之物。)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紧则先
刺而后灸之,代则取血络而后调之,陷下则徒灸之。陷下者,脉血结于中,中有着血,
血寒,故宜灸之。不盛不虚,以
经取之。(紧则为寒,故宜先刺后灸,欲其经易通,寒易去也。脉陷下者,以寒着于血,而血结为滞,故宜灸之也。代则
取血络及不盛不虚义见上文。)寸口四倍者,名曰
内关,内关者且大且数,死不治。必审察其本末之
寒温,以验其脏腑之
病,(义同前人迎四倍者。)通其
营输,乃可传于大数。大数曰盛则徒泻之,虚则徒补之,紧则灸刺且饮药,陷下则徒灸
之,
不盛不虚以经取之。所谓经治者,饮药,亦曰灸刺。脉急则引,脉大以弱,则欲安静,用力无劳也。(营,经脉也。
输,荥输也。大数,大法也,即经脉、
本输、终始、禁服等篇之义。徒,但也。陷下,义见上文。经取之,即所谓经治
者,或饮药,或灸刺,皆可随经所宜而治也。脉急者,邪盛也,宜设法引去之。脉大以弱者,
阴不足也,宜安静以
养阴,
用力无劳也。凡此皆大数大法也。故确知其盛,则但泻之;确知其虚,则但补之;确知其宜灸刺,则以灸刺;宜药饵,
则以药饵。然必资学力,庶能无惑,是即约方之要,浑束为一之义也。若未满而云约者,必不学无术之下材耳,焉得为
工?尚敢曰人之师哉?学人于此,必不可自欺以欺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