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 藏象类] 二十四、逆顺相传至困而死
(
素问玉机真藏论)
五脏受气于其所生,传之于其
所胜,
气舍于其所生,死于其
所不胜。病之且死,必先传行至其所不胜,病乃死。(凡
五脏病气,有所受,有所传,有所舍,有所死。舍,留止也。受气所生者,受于己之所生者也。传所胜者,传于己之所
克者也。气舍所生者,舍于生己者也。死所不胜者,死于克己者也。)此言气之逆行也,故死。(不胜则逆,故曰逆行,
逆则当死。)肝受气于心,传之于脾,气舍于肾,至肺而死。(此详言一脏之气,皆能遍及诸脏也。肝受气于心,心者肝
之子,受气于其所生也。脾者肝之克,传其所胜也。肾者肝之母,气舍所生也。肺者肝之畏,死所不胜也。)心受气于脾,
传之于肺,气舍于肝,至肾而死。脾受气于肺,传之于肾,气舍于心,至肝而死。肺受气于肾,传之于肝,气舍于脾,
至心而死。肾受气于肝,传之于心,气舍于肺,至脾而死。此皆
逆死也。(逆死之义如上文,下言
顺传之序也。)一日一
夜五分之,此所以占死生之早暮也。(五分者,朝主
甲乙,昼主
丙丁,四季土主
戊己,晡主
庚辛,夜主
壬癸。此一日
五行
之次,而脏有不胜,即其死生之期也。)
黄帝曰∶五脏相通,移皆有次,五脏有病,则各传其所胜。(传其所胜者,如本
篇下文云,风入于肺为
肺痹,弗治,则肺传之肝为
肝痹,弗治,则肝传之脾为
脾风,弗治,则脾传之肾曰
疝瘕,弗治,
则肾传之心曰螈,弗治,则心复反传而行之肺,法当死者是也。见疾病类二十九,原与此同篇,所当并考。)不治,法三
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传五脏而当死,(病不早治,必至相传,远则三月六月,近则三日六日,五脏传遍,于法当死。
所谓三六者,盖天地之气,以六为节。如
三阴三阳,是为
六气,六阴
六阳,是为十二月,故五脏相传之数,亦以三六为
尽。若三月而传遍,一气一脏也;六月而传遍,一月一脏也。三日者,昼夜各一脏也;六日者,一日一脏也。脏惟五而
传遍以六者,
假令病始于肺,一也;肺传肝,二也;肝传脾,三也;脾传肾,四也;肾传心,五也;心复传肺,六也。
是谓六传。六传已尽,不可
再传,故五十三难曰∶一脏不再伤,
七传者死也。又如以三阴三阳言三六之数,则三者
阴阳
之合数,六者阴阳之拆数,合者奇偶交其气,拆者牝牡异其象也。观
热论云,
伤寒一日
巨阳受之,二日
阳明,三日
少阳,
四日
太阴,五日
少阴,六日
厥阴,亦六数也;至若日传二经,病名
两感者,则三数也。
启玄子曰∶三月者,谓一岁之迁
移。六月者,谓至其所胜之位。三日者,
三阳之数以合日也。六日者,谓兼
三阴以数之尔。是亦三六之义也。故有七日
而病退得生者,以真元未至大伤,故六传毕而
经尽气复,乃得生也。易曰∶七日来复,
天行也。义无二焉。)是顺传所胜
之次。(上文言逆者,言脏之气。盖五脏受克,其气必逆,故曰逆行。此言顺者,言病之传。凡传所胜,必循次序,故曰
顺传。是顺传者,即气之逆也,故五脏传遍者当死。)故曰别于阳者,知病从来;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阳者言表,
谓外候也;阴者言里,谓
脏气也。凡邪中于身,必证形于外,察其
外证,即可知病在何经,故别于阳者,知病从来;病
伤脏气,必败
真阴,察其
根本,即可知危在何日,故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此以
表里言阴阳也。如阴阳别论曰∶所谓
阴者,
真脏也,见则为败,败必死也。所谓阳者,
胃脘之阳也。别于阳者,知病处也;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乃以脉
言阴阳也。详脉色类二十六。)言知至其所困而死。(至其所困而死,死于其所不胜也。凡年月日时,其候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