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方 (二十二)治淋浊方] 1.理血汤
治
血淋及
溺血、
大便下血,证之由于热者。
生
山药(一两)生
龙骨(六钱,捣细)生
牡蛎(六钱,捣细)
海螵蛸(四钱,捣细)
茜草(二钱)
生杭芍(三钱)
白头翁(三钱)真
阿胶(三钱,
不用炒)
溺血者,加
龙胆草三钱。大便下血者,去阿胶,加
龙眼肉五钱。
血淋之症,大抵出之精道也。其人或纵欲太过而失于调摄,则
肾脏因虚生热。或欲盛强制而
妄言采补,则
相火动无所泄,亦能生热。以致
血室(男女皆有,男以化精女以系胞)中
血热妄动,与败精混合化为腐浊之物,
或红、或白、成丝、成块,溺时杜塞牵引作疼。故用山药、阿胶以补肾脏之虚,白头翁其性寒凉,其味苦而兼
涩,
凉血之中大有固脱之力,故以清肾脏之热,茜草、螵蛸以化其凝滞而兼能固其滑脱,龙骨、牡蛎以固其滑
脱而兼能化其凝滞,
芍药
以利
小便而兼能
滋阴清热,所以投之无不效也。此证,间有因劳思过度而
心热下降,忿怒过甚而
肝火下移以成
者,其血必不成块,惟溺时牵引作疼。此或出之溺道,不必出自精道也。投以此汤亦效。
溺血之证,不觉
疼痛,其证多出溺道,间有出之精
道者。大抵心移热于
小肠,则出之溺道。肝移热于血室,
则出之精道。方中加
生地黄者,泻
心经之热也。若系肝移热于血室者,加龙胆草亦可。
一人,年三十许,患血淋。溲时血块杜塞,努力始能溲出,疼楚异常。且所溲者上多浮油,胶粘结于器底,
是血淋而兼
膏淋也。从前延医调治,经三十五人,服药年余,分毫无效,羸已甚。后愚诊视,其脉弦细,至
数略数,周身
肌肤甲错,
足骨凸处,其肉皮皆成旋螺高寸余,触之甚疼。盖
卧床不起者,已半载矣。细询
病因,
谓得之忿怒之余误坠水中,时当秋夜觉凉甚,遂成斯证。知其忿怒之火,为
外寒所束,郁于
下焦而不散,而从
前居室之间,又有失保养处也。拟投以此汤,为脉弦,遂以
柏子仁(炒捣)八钱,代方中山药,以其善于养肝
也。疏方甫定,其父出所服之方数十纸,欲以质其同异。愚曰∶无须细观,
诸方与吾方同者,惟阿胶
白芍耳,
阅之果然。其父问何以知之?愚曰∶吾所用之方,皆苦心自经营者,故与他方不同。服三剂血淋遂愈,而膏淋
亦少减。改用拙拟
膏淋汤,连服二十余剂,膏淋亦愈,而小便仍然频数作疼。细询其疼之实状,谓
少腹常觉疼
而且坠,时有欲便之意,故有尿即不能强忍,知其又兼
气淋也。又投以拙拟
气淋汤,
十剂全愈。周身甲错,足
上旋螺尽脱。
溺血之证,热者居多,而间有因寒者,则此方不可用矣。曾治一人,年三十余,陡然溺血,其脉微弱而迟,
自觉下焦凉甚。知其
中气虚弱,不能摄血,又兼
命门相火衰微,乏吸摄之力,以
致肾脏不能
封固,血随小便而脱出也。投以
四君子汤,加熟地、乌
附子,连服二十余剂始愈。又有非凉非热,
但因
脾虚不能统血而溺血者。方书所谓失于便溺者,
太阴之不升也。仍宜用四君子汤,以龙骨、牡蛎佐之。
大便下血者,大抵由于肠中回
血管或
血脉管破裂。方中龙骨、牡蛎之
收涩,原可补其破裂之处。而又去阿
胶者,防其滑
大肠也。加龙眼肉者,因此证间有因脾虚不能统血而然者,故加龙眼肉以
补脾。若虚甚者,又当
重用
白术,或更以参、佐之。若虚而且陷者,当兼佐以
柴胡、
升麻。若虚而且凉者,当兼佐以
干姜、附子,
减去芍药、白头翁。一少妇,大便下血月余,屡次服药不效。愚为诊视,用
理血汤,去阿胶,加龙眼肉五钱治
之。而僻处药坊无白头翁,权服一剂,病稍见愈。翌日至他处药坊,按方取药服之,病遂全愈。则白头翁之功
效,何其伟哉!
附录∶
直隶唐山张××来函∶
张××,年二十八岁,于冬月初,得膏淋,继之血淋。所便者,或血条,或血块,后则继以鲜血,溺频茎疼。
屡经医者调治,病转加剧。其
气色青黑,
六脉坚数,
肝脉尤甚。与以理血汤,俾连服三剂,血止,脉稍平,他
证仍旧。继按治
淋浊方诸方加减治之,十余剂全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