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药物] 37.肉桂解
肉桂∶味辛而甘,气香而窜,性大热纯阳。为其为树身近下之皮,故
性能下达,暖
丹田,壮
元阳,补相
火。其色紫赤,又善补助
君火,温通
血脉,治周身血脉因寒而痹,故治
关节腰肢
疼痛及
疮家白疽。木得桂则枯,
且又味辛属金,故善平
肝木,治
肝气
横恣多怒,若肝有热者,可以
龙胆草、
芍药诸药佐之。《
神农本草经》谓其为诸药之先聘通使,盖因其香窜之
气内而
脏腑筋骨,外而
经络腠理,倏忽之间莫不周遍,故诸药不能透达之处,有肉桂引之,则莫不透达也。
按∶
附子、肉桂,皆
气味辛热,能补助元阳,然至元阳将绝,或浮越脱陷之时,则宜用附子而不宜用肉桂。
诚以附子但味浓,肉桂则气味俱浓,补益之中实兼有走散之力,非救危抉颠之
大药,观仲景《
伤寒论》
少阴诸
方,用附子而
不用肉桂可知也。
肉桂气味俱浓,最忌久煎。而坊间又多捣为细末,数沸之后,药力即减,况煎至数十沸乎。至于
石膏气味
俱淡,且系石质,非捣细煎之,则药力不出,而坊间又多不为捣细。是以愚用石膏,必捣为细末
然后煎之。若
用肉桂,但去其粗皮,而以整块入煎。至药之类肉桂、类石膏者,可以肉桂、石膏为例矣。
肉桂味辣而兼甜,以甜胜于辣者为佳,辣胜于甜者次之。然约皆从生旺树
上取下之皮,故均含有油性,
皆可入药,至其薄浓不必计也。若其味不但不甚甜,且不甚辣,又兼甚干枯者,是系枯树之皮,不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