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医案 (十八)妇女科] 5.产后下血
天津李氏妇,年近四旬,得产
后下血证。
病因 身形素弱,
临盆时又劳碌过甚,遂得斯证。
证候 产后未见
恶露,纯下鲜血。屡次延医服药血终不止。及愚诊视,已二十八日矣。其
精神衰惫,身体羸弱,周身时或发灼,自觉心中
怔忡莫支。其
下血剧时腰际疼甚,呼吸常觉短
气,其脉左部弦细,右部沉虚,一分钟八十二至。
诊断
即此脉证细参,当系血
下陷气亦下陷。从前所服之药,但知治血,不知治气,是以屡次
服药无效。此当培补其
气血,而以收敛固涩之药佐之。
处方 生箭(一两)
当归身(一两)生怀
地黄(一两)净萸肉(八钱)
生
龙骨(八钱捣碎)
桑叶(十四片)广
三七(三钱细末)
药共七味,将前六味煎汤一大盅,送服三七末一半,至煎渣再服时,仍送服其余一半。
方解
此乃
傅青主治
老妇血崩之方。愚又
为之加
生地黄、萸肉、龙骨也。其方不但善治老妇血
崩,即用以治少年者亦效。初但用其原方,后因治一壮年妇人患
血崩甚剧,投以原方不效,
且服药后心中觉热,遂即原方为加生地黄一两则效。从此,愚再用其方时,必加生地黄一两,
以济黄之热,皆可随手奏效。今此方中又加萸肉、龙骨者,因其下血既久,
下焦之
气化不能
固摄,加萸肉、龙骨所以固摄下焦之气化也。
复诊
服药两剂,下血与
短气皆愈强半,诸病亦皆见愈,
脉象亦有起色。而起坐片时自觉筋骨
酸软,此仍宜治以培
补气血,固摄下焦气化,兼壮筋骨之剂。
处方
生箭(一两)
龙眼肉(八钱)生怀地黄(八钱)净萸肉(八钱)
胡桃肉(五钱)
北沙参(五钱)
升麻(一钱)
鹿角胶(三钱)
药共八味,将前七味煎汤一大盅,鹿角胶另炖化兑服。方中加升麻者,欲以助
黄升补气分使之
上达,兼以升提
血分使不下陷也。
三诊
将药连服三剂,呼吸已不短气,而血分则犹见少许,然非鲜血而为从前未下之恶露,此吉兆也。若
此
恶露不下,后必为恙。且又必须下净方妥,此当兼用化瘀之药以催之速下。
处方
生箭(一两)龙眼肉(八钱)生怀地黄(八钱)生
怀山药(六钱)
胡桃肉(五钱)当归(四钱)北沙参(三钱)鹿角胶(四钱)
广三七(三钱细末)
药共九味,先将前七味煎汤一大盅,鹿角胶另炖化兑汤药中,送服三七末一半,至煎渣再服时,仍将
所余之鹿角胶炖化兑汤药中,送服所余之三七末。
方解
按此方欲用以化
瘀血,而
不用桃仁、
红花诸药者,恐有妨于从前之下血也。且此方中原有
善化瘀血之品,鹿角胶、三七是也。盖
鹿角之性原善化瘀生新,熬之成胶其性仍在。前此之恶露
自下,实多赖鹿角胶之力,今又助之以三七,亦化瘀血不伤新血之品。连服数剂,自不难将恶露尽化也。
效果
将药连服五剂,恶露下尽,病遂全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