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方 (三十三)治疮科方] 5.洗髓丹
治
杨梅疮毒蔓延周身,或上至顶,或下至足,或深入
骨髓,无论陈、新、轻、剧,服之皆有奇效。三四
日间
疮痂即脱落。
净
轻粉(二钱,炒至光色减去三分之二,研细,盖此药炒之则烈性少缓,若炒之过度,又恐无力,
火候宜中,
用其大片即净轻粉。)净
红粉(一钱,研细,须多带紫黑片者用之,方有效验。)
露蜂房(如拳大者一个,
大者可用一半,小者可用两个,炮至半黑半黄色,研细,炮时须用物按之着锅。)
核桃(十个,去皮捣碎,炮
至半黑半黄色,研细,纸包数层,压去其油,盖油多即不好为丸用。)
上诸药用熟枣肉为丸,黄豆粒大,
晒干,分三次服之。服时,须清晨空心开水送下,至午后方可饮食,
忌腥半月。服后,口含柳棍,有痰涎即吐出,愈多吐愈好。睡时将柳棍横含,两端各系一绳,两绳之端结于脑
后,防睡着掉落。又须将柳棍勤换,即将药服完仍须如此,必待不吐痰涎时,方可不含柳棍。其药日服一次,
若
恶心太甚者,可间日一服。制此药时,须自经手,将轻粉、红粉称极准,其秤当以库秤为定法,轻粉须称准
后再炒。
此方,人多有疑其服之断生育者,非也。轻粉虽烈,之则
烈性顿减,红粉虽性近轻粉而止用一钱,且分作三日服之,又有枣肉之甘缓以
解毒,
核桃仁多用至十枚,
峻补
肾经以防患,配合得宜,服之自有益无害。
轻粉系
水银同矾石升炼而成,红粉亦系水银同矾石、
硝石诸药升炼而成,其质本重坠,故能深入,其成于
升炼,故能
飞扬。是以内浃骨髓,中通
脏腑,外达
皮肤,善控周身之
毒涎,借径于
阳明经络,自
齿龈(上龈属
足阳明下龈属
手阳明)而出也。
蜂房,能引人身之毒涎透退场
门齿,且有
以毒攻毒之妙用,为轻粉、红粉之佐使。
毒涎之出者愈多,即
内毒之消者愈速矣。核桃仁润而多脂,
性能补骨益髓可知。且又善解疥癣之毒,其能解他
疮之毒亦可知。加于此药之中,补正兼以逐邪,毒之深入骨髓者亦不难消除矣。至于丸以枣肉,取其甘缓之性,
能缓二粉之猛悍,又能补助肠胃使不为
毒药所伤也。
服药之后,其
牙龈必肿,间有烂者,因毒涎皆从此出故也。然内毒既清,
外证不治
自愈,或用
甘草、蓬砂、
金银花熬水漱之亦可。
蜂房有三种∶有黄色大蜂其房上下恒作数层,其毒甚大不宜用。曾见有以之煎水漱
牙疼者,其牙龈遂皆溃
烂脱牙十余枚。有黄色小蜂其房甚小,房孔仅如
绿豆,虽无
大毒而力微,又不堪用。惟其蜂黄而兼红,大近寸
许,恒在人家屋中垒房,俗呼为马蜂,其房入药最宜。然其房在树上者甚少,若无在树上之露蜂房,在屋中者
亦可用,特稍宜加重耳。
马姓,年四十余,先染淋毒,后变为
梅毒,求为延医。其毒周身不现形迹,惟觉脑际沉昏颇甚,心中时或
烦躁,骨节多有
疼痛之处,所甚异者,其眉棱眼稍及手指之节多生软骨,西人亦谓系梅毒所凝结也。愚对此证,
不敢谓其必
治愈,犹幸身体不甚羸弱,遂将
洗髓丹一剂俾分四次服完。歇息旬日,再服一剂,将其
分量减三分之一。歇息旬日,又服一剂,较二次所服之分量又减三分之一,皆四日服完,其病递次消除。凡软
骨将消者,必先发起,
然后徐徐消肿,化为无有。共计四浃辰,诸病皆愈。
又治一郝姓小孩,因食乳
传染,
咽喉溃烂,至不能进食,
肛门亦甚溃烂,其肠胃之溃烂可知。其父来院细
言其病状,问还有救否?答曰∶“果信用余方,仍能救。”遂与以洗髓丹六粒,俾研细水
调服三次,全愈。
又∶奉天一
幼童,有
遗传性梅毒,年六岁不能行,遍身起疮若小疖,愈而复发,在大连东人
医院住近一年
不愈。后来院求治,其身体羸弱,饮食甚少,先用药理其脾胃,俾能饮食。渐加以解毒之药,若金银花、
连翘、
天花粉诸品,身体渐壮,疮所发者亦渐少,然毒之根蒂仍未除也。遂将洗髓丹五分许研细(将制成丸药复研末
者因孺子不能服丸药也),开水调服,三日服一次,仍每日服汤药一剂。后将洗髓丹服至十次,疮已不发。继
又服汤药月余,兼用
滋阴补肾之品,每剂中有核桃仁三个,取其能健骨也(食酸齿者嚼核桃仁立愈是能健骨
之明征),从此遂能步履
行动如常童矣。观此二案,则洗髓丹奇异之功效,诚可于解梅毒药中首屈一指。且凡
解梅毒药,无论或注射、或服药,愈后又恒肢体作疼,以其能
清血中之毒,不能清骨中之毒,是以愈后其骨节
犹疼也。因其骨中犹含有
毒性,恒迟至日久而复发,或迟至十余年而复发者,若再投以此丹,则骨疼立愈,且
以后永不反复,此又愚屡经试验而确知其然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