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医论] 23.阳明病麻黄连轺赤小豆汤证
《
伤寒论》原文∶
伤寒瘀热在里,身必
发黄,
麻黄连轺赤小豆汤主之。
【麻黄连轺赤小豆汤方】
麻黄二两去节,
赤小豆一升,连轺二两,
杏仁四十个去皮尖,
大枣十二枚,
生
梓白皮一升,
生姜二两切,
甘草二两炙。
上八味,以潦水一斗,先煮麻黄再沸,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分温三服,半日服尽。
按
∶连轺非
连翘,乃
连翘根也。其性凉能泻热,兼善
利湿,后世改用连翘则性不同矣。赤小豆,即
作饭之小豆,形如
绿豆而色赤者,非南来之
红豆也。梓白皮,药局无鬻者,有
梓树处自加
之可也。
陈修园云,若无梓白皮,可以
茵陈代之。
身发黄与黄胆不同。黄胆为
胆汁妄行于血中,仲景书中虽未明言,而喻嘉言《
寓意草》于钱小鲁案中
曾发明之,彼时西人谓胆汁溢于血中之说,犹未入中国也。至身发黄之病,猝成于一两日间,其非胆汁溢于
血分可知矣。茵陈为治
热结黄胆之要药,《
神农本草经》载有明文,仲景治身发黄亦用之者,诚以二证之成,
皆由于
湿热,其湿热由渐而成则为黄胆,其湿热因
外感所束,仓猝而成则为身发黄,是以皆可以
茵陈蒿治之也。
身发黄之证,不必皆湿热也。
阳明篇七十
六节云∶“伤寒
发汗
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
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以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
王和安曰∶黄为油热色,油中含液而包脉孕血,液虚血燥则热甚为
阳黄,身黄
发热之
栀子柏皮证也。油
湿
血热相等而交蒸,为
小便不利,身黄如橘之茵陈蒿证也。油寒膜湿,郁血为热,则寒湿甚而为
阴黄,即茵
陈五苓证也。病有热而治从寒湿,玩以为二句,语气之活自可想见。盖以为不可下,明见有可下之热黄也,
在于寒湿中求之,言
治法求之寒湿,明见黄证不纯为寒湿也。凡一证二因者,治从其甚,可于二语见之。
上王氏之论甚精细,而愚于此节之文则又别有会悟,试引从前
治愈之两案以明之。
曾治一人受
感冒,
恶寒无汗,周身发黄,以
麻黄汤发之,汗出而黄不退。细诊其脉,左部弦而无力,右
部濡而无力,知其肝胆之阳不振,而脾胃又
虚寒也。盖脾胃属土,土色本黄,脾胃有病,现其本色,是以其病
湿热也,可现明亮之黄色,其病湿寒也,亦可现黯淡之黄色。观此所现之黄色,虽似黯淡而不甚黯淡者,
因有胆汁妄行在其中也。此盖因肝胆阳分不振,其
中气化不能宣通胆汁达于
小肠化食,以致胆管闭塞,胆
汁遂蓄极妄行,溢于血分而透黄色,其为黄色之根源各异,竟相并以呈其象,是以其发
黄似黯淡而非黯淡也。审病既确,遂为拟分治左右之方以治之。
生箭六钱,
桂枝尖二钱,
干姜三钱,浓朴钱半,
陈皮钱半,茵陈二钱。
上药六味,共煎汤一大盅
温服。
方中之义∶用黄以助肝胆之
阳气,佐以桂枝之辛温,更有开通之力也。用干姜以除脾胃之湿寒,
辅以浓朴能使其热力下达。更辅以陈皮,能使其热力旁行,其热
力能布充周,脾胃之寒湿自除也。用茵
陈者,为其具有升发之性,实能打开胆管之闭塞,且其
性能利湿,更与姜、桂同用,虽云苦寒而亦不觉其苦
寒也。况肝胆中寄有
相火,肝胆虽凉,相火之寄者仍在,相火原为
龙雷之火,不可纯投以辛热之剂以触发之,
少加茵陈,实兼有
热因寒用之义也。
又治一人,时当仲秋,
寒热往来,周身发黄,心中
烦热,腹中又似觉寒凉,饮食不甚
消化,其脉左部
弦硬,右部沉濡,心甚疑之,问其得病之由,答云,不知。因细问其平素之饮食
起居,乃知因屋宇窄隘,六
七月间皆在外露宿,且其地多潮湿,夜间雾露尤多。乃恍悟此因
脏腑久受潮湿,脾胃属土,土为
太阴,
湿郁
久则生寒,是以饮食不能消化。肝胆属木,木为
少阳,湿郁久则生热,又兼有所寄之相火
为之熏蒸,以致
胆管肿胀闭塞,是以胆汁妄行,溢于血中而身黄也。舌上微有
白苔,知其薄受外感,侵入
三焦,三焦原为手少
阳与
足少阳并为
游部,一气贯通,是以亦可作
寒热,原当以
柴胡和解之,其寒热自已,茵陈性近柴胡,同为少
阳之药,因其身发黄,遂用茵陈三钱以代柴胡,又加连翘、
薄荷叶、生姜各三钱,甘草二钱,煎汤服后,周身
得汗(足少阳不宜发汗
手少阳宜发汗),寒热往来愈,而发黄如故。于斯就其左右之脉寒热迥殊者,再拟一方治之。
茵陈三钱,栀子三钱,干姜三钱,
白术三钱炒,浓朴二钱,
焰硝五分研细。
上六味,将前
五味煎汤一大盅,乘热纳硝末融化服之。
方中之义∶用栀子、茵陈以清肝胆之热,用干姜、白术、浓朴以除脾胃之寒,药性之凉热迥然不同,
而汇为一方自能分途施治也。用焰硝者,因胆管之闭塞,恒有
胆石阻隔,不能输其胆汁
于小肠,焰硝之性善消,即使胆管果有胆石,服之亦不难消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