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辨少阴病脉证并治全篇] 麻黄附子细辛汤方
麻黄(去节)二两
细辛二两
附子(炮去皮,破八片)一枚
右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
温服一
升,日三服。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
麻黄附子甘草汤微
发汗,以二、三日无
里证,故微发汗也。
【注】
此详上条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仍脉沉
发热不解者,宜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其汗也。
盖谓二、三日不见
吐利里寒之证,知邪已衰,然热仍在外,尚当汗之,但不可过耳,
故
不用细辛而用
甘草,盖于温散之中有和意也。此二证,皆末曰
无汗,非仲景略之也
,以阴不得
有汗,不须言也。
【集注】
张璐曰:
少阴无发汗之法,汗之必至
亡阳。惟此一证,其外有
太阳发热无汗,其内不
吐利
躁烦呕渴,乃可
温经散寒,取其微似之汗也。
程应旄曰:既云微发汗矣,仍用「以」字、「故」字推原之,足见郑重之意。按此二
条,与
太阳篇发热
头痛脉沉用
四逆者同一证。彼以不差,则期过三日,可知病已入里
,虽尚冒
太阳头痛,直以少阴法律之。此少阴病在初得二、三日,虽无头痛证,
不容
竟作少阴治之,故仍兼太阳之法以律之。一出一入,不啻爰书。
假令前条得之二、三
日,后二条过二、三日不差,则四逆之与麻黄,易地皆然矣。
汪琥曰:上条
反发热脉沉,此亦反发热脉沉,但上言始得之为急,此言得之二、三日
为缓。
病势稍缓,
治法亦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