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伤寒论注正误存疑全篇] 坏病篇正误
本
太阳病不解,转入
少阳者,□下□满,
干呕。
不能食,
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
「弦」〔紧〕者,与
小柴胡汤。若已吐、下、
发汗、
温针,
谵语,
柴胡证罢,此为坏
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按】
脉沉紧当是「脉沉弦」,若是沉紧,是寒实在胸,当吐之诊也。惟「脉沉弦」方与上
文之义相属,始可与小柴胡汤,当改之。
伤寒吐下后,发汗,
虚烦,脉甚微,〔八、九日
心下痞□,□下痛,
气上冲
咽喉〕眩
冒,
经脉动惕者,久而成痿。
【按】
「八、九日心下痞□,□下痛,气上冲咽喉」三句,与上下文义不属。注家皆因有此
三句,不得不支离蔓衍,牵强解释。每见此病总因汗出过多,大
伤津液而成,当用补
气
补血益筋
壮骨之药,经年始愈。此三句必是错简,当删之。
汗家重发汗,必
恍惚心乱,
小便已,阴疼。〔与
禹余粮丸〕
【按】
禹余粮丸,为涩痢之药,与此证不合,「与禹余粮丸」五字,衍文也,当删之。
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数」〔弱〕,「数」〔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语,「数
」〔弱〕者
发热,脉浮,解之当汗出愈。
【按】
三「弱」字,当俱是「数」字,若是「弱」字,热从何有?不但文义不属,论中并无
此说,当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