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杂病心法要诀] 虚劳死证
2.阴劳细数形尽死,阳劳微革
气脱终,枯白
颧红一侧卧,嗽哑
咽痛
咯星红.
五脏无胃为
真脏,形肉虽存不久停,一息二至名曰损,一息
一至
行尸名.
大骨枯槁大肉陷,动作益衰精
髓空,真脏未见一岁死,
若见真脏克期凶,
喘满动形六月死,一月内痛引肩胸,
身热破??肉
尽脱,十日之内不能生.
真脏脉见
目眶陷,目不见人顷刻倾,若能见
人神犹持,至
所不胜日时终.
【注】
阴虚之劳脉细数,则必形消着骨而后死者,阴主形也.
阳虚之
劳脉微革,则不待痿尽忽然而脱者,阳
主气也.五脏之脉无
和缓象,
为无胃之真脏脉,即形肉虽存,亦必不久于人世也.一息二至,损病
之脉也.一息一至,行尸之脉也.
大骨,颧,肩,股腰之大骨也.大
肉,头,项,
四肢之大肉也.枯槁者,
骨痿不能支也,
陷下者,肉消
陷成坑也.动作
精神渐衰,真脏脉不见,期一岁死,若真脏脉见,遇
所不胜之时日凶可期也.若真脏脉不见,有是证者,喘满动形,六月
而死;有是证者,五脏
内损,痛引肩胸者,一月而死;有是证者,肉
尽之处,皆枯燥破裂,谓之破,身热不巳,十日内死.真脏脉见,目
眶
下陷,视不见人,顷刻而死.若能见人,则神尚未去,至所不胜之
日时而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