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伤寒心法要诀] 表证
28.
表证宜汗
太阳经,
无汗发热恶寒风,
头项强痛身体痛,若出
自汗
表虚明.
【注】表证,谓
寒邪在表,无汗
发热,
恶寒恶风,头项强痛,身体痛
也.太阳经主表,故曰表证.有是证无汗者,皆属
表实.虽有是证,
若自汗出者,皆属表虚,未可轻汗,即有
风邪,只宜
桂枝汤解肌可也.
表实无汗,重者
麻黄汤主之.轻者
麻桂各半汤主之.时
有汗时无汗者,
桂枝二麻黄一汤主之.表实躁热甚者,
三黄石膏汤主之;微者,
大青
龙汤主之.不躁有热者,
桂枝二越婢一汤主之.以上表证,不必悉具,
亦不论日之多寡,但见有
头痛恶寒一,二证,即为表未罢,虽有
里证,
当先
解表.表解已,乃可攻之,临证者不可不详辨也.详太阳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