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金匮要略存疑] 妇人妊娠第二十
师曰:妇人得
平脉,
阴脉小弱,其人渴,
不能食,无
寒热,名
妊娠,
桂枝汤主之。于
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
妇人
怀娠六、七月,脉弦,
发热,其胎愈胀,
腹痛恶寒者,
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
藏开故也,当以
附子汤温其藏。
妇人怀妊,腹中□痛,
当归芍药散主之。
妊娠,
小便难,饮食如故,
当归贝母苦参丸主之。
妇人
伤胎,
怀身腹满,不得
小便,从腰已
下重,如有
水气状,怀身七月,
太阴当养不
养,此
心气实,当刺泻
劳宫及
关元,小便微利则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