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运气要诀] 运气所至先后时歌
18.应时而至气和平,
正化承天不妄行,太过
气淫先时至,侮刑我者
乘我刑,不及
气迫后时至,
所胜妄行刑所生,所生被刑受其病,我所
不胜亦来乘.
【注】应时而至,谓交
五运六气之日,之时,正当其日,其时而气即
至,则为正化
平气,承天之令,不妄行也.如时未至而气先至,
来气
有余则为太过,名曰气淫,即邪化也.刑我,谓克我者也;我刑,谓
我克者也.假如木气有余,克我之金不能制我,金反受木之侮,则木
盛而土受克也必矣.其年若见
肝病为
正邪,见
肺病为微邪,见
脾病则
为
贼邪也,余时此法.若时已至而气未至,来气不足,则为不及,名
曰气迫,亦邪化也.所胜谓我所胜,即我克者也.所生,我所生者也
.
所不胜,谓我所不胜,即克我者也.假如木气不及,我克之土,无
畏妄行,则生我之水必受病也;木衰,金乘其衰亦来刑木为病也.其
年若
肾病为
实邪,见
心病为
虚邪,见肺病则贼邪也.余时此法,推此
可知二经三经兼病之理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