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宗金鉴》
书名:医宗金鉴朝代:清作者:吴谦时间:公元1742年

[外科卷下 头面部] 头部

    篇名:上编外治法 分类灵枢经骨度尺寸 头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自后发际以至大椎项骨三节处也。) 按、方剂:[1]头部折法:以前发际至后发际,折为一尺二寸;如发际不明,则取眉      心,直上后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此为直寸。      [2]横寸法:以眼内角至外角,此为一寸,头部横直寸法,并根据此。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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