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辨厥阴病脉证并治全篇] 乌梅丸方
乌梅三百枚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十六两
当归四两
附子(去皮,炮)六两
蜀椒(
出汗)四两
桂枝六两
人参六两
黄柏六两
右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
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饭熟捣成泥,
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
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
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集解】
柯琴曰:
六经惟
厥阴为难治,其本阴,其标热,其体木,其用火,
必伏其所主,而先
其所因,或收、或散、或逆、或从,随所利而行之,谓其
中气,使之和平,是治厥阴
之法也。厥阴当两
阴交尽,又名阴之
绝阳,宜无热矣。第其合晦朔之理,阴之初尽,
即阳之初生,所以
厥阴病热,是
少阳使然也。火王则水亏,故
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
热,
气有余便是火也。木盛则生风,虫为
风化,饥则胃
中空虚,蛔闻
食臭而出,故吐
蛔,虽
饥不欲食也。仲景立方,皆以辛甘苦味为君,
不用酸收之品,而此用之者,以
厥阴主
肝木耳!『洪范』曰:
木曰曲直作酸。『
内经』曰:木生酸,酸入肝,君乌梅
之大酸,是伏其所主也。配黄连泻心而除疼,佐黄柏滋肾以除渴,先其所因也。连、
柏治厥阴,
阳邪则有余,不足以治
阴邪也。椒、附、辛、姜大辛之品并举,不但治厥
阴阴邪,且肝欲散,以
辛散之也。又加桂枝、当归,是
肝藏血,求其所属也。
寒热杂
用,则
气味不和,佐以人参,调其中气,以苦酒渍乌梅,
同气相求,蒸之米下,资其
谷气,加蜜为丸,少与而渐加之,缓则治其本也。蛔、昆虫也。生冷之物与
湿热之气
相成,故药亦寒热互用,且
胸中烦而
吐蛔,则连柏是寒因热用也。蛔得酸则静,得辛
则伏,得苦则下,信为治虫佳剂。久利则虚,调其寒热,酸以收之,
下利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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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六、七日,脉微,
手足厥冷,
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注】
此详申厥阴
藏厥之重证也。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者,是厥阴阴邪之
重病也。若不图之于早,为
阴消阳长之计,必至于
阴气寖寖而盛,厥冷日深,烦躁日
甚,虽用茱萸、附子、
四逆等汤,恐缓不及事,惟当灸厥阴以通其阳。如手足厥冷,
过时不还,是阳已亡也,故死。
【集注】
方有执曰:灸所以
通阳,阳不回,故主死也。
程知曰:六、七日,为邪传厥阴之时,脉微而厥,未是危证,危在烦躁,为微阳外露
耳!
程应旄曰:脉微厥冷而烦躁,是即前条中所引藏厥之证,六、七日前无是也。
汪琥曰:烦躁者,
阳虚而争,乃藏中之
真阳欲脱,而神气
为之浮越,故作烦躁。可灸
太冲穴,以太冲二穴,为
足厥阴脉之所注。穴在足
大指下后二寸,或一寸半
陷中,可
灸三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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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
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
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
吴茱萸
生姜汤。
【注】
此详申厥阴藏厥之轻证也。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厥阴阴邪寒化之脉证也。然不通
身肤冷,亦不躁无暂安时者。则非
阳虚阴盛之比,故不用姜、附等辈,而用当归四逆
汤,和厥阴以散
寒邪,调荣卫以通阳气也。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汤,加吴
茱萸、
生姜,以直走厥阴,温而散之也。
【集注】
程知曰:不用姜、附者,以证无下利,不属纯阴也。盖脉细欲绝之人,姜、附亦足以
劫其阴,故不惟不轻用下,且亦不轻用温也。
郑重光曰:手足厥冷,脉细欲绝,是
厥阴伤寒之
外证,当归四逆,是厥阴伤寒之表药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