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宗金鉴》
书名:医宗金鉴朝代:清作者:吴谦时间:公元1742年

[外科卷下 头面部] 恶血已留复因怒伤肝

    篇名:上编外治法 分类:经义 『灵枢经·邪气脏腑病形篇』曰:有所堕地,恶血在内,有所大怒,气上    而不下,积于胁下,则伤肝。 按、方剂: 注:[1]人因堕坠,血已留内,若复因大怒伤肝,其气上而不下,则留内之血   ,两相凝滞,积于胁下,而肝伤矣。   [2]法当先导怒气,勿积于肝,则肝可以无伤,然后饮以利药,以破恶血   ,则胁下无留血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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