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症大小合参卷首下 内经纂要] 刺禁论篇
《
刺禁论》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
肝生于左,(肝象木,旺于春,春阳
发生故生于左。)肺
藏于右,(肺象金,旺于秋,秋阴收杀,故藏于右。肝为
少阳,阳长之始,故曰生肺,为
少阴阴脏之
初,故曰藏。)心部于表,(
阳气主外,心象火也。)肾治于里,(
阴气主内,肾象水也。心为五
脏命主。故称部,
肾间动气,
内治五脏,故曰治。)脾谓之使,(营动不已,
糟粕水谷故使者也。)
胃
为之市。(水谷所归,
五味皆入如市,故为市也。)膈肓之上,中有父母,(膈肓之上,
气海居中,
气者,生之源,生者,命之主,故气海为人之父母也。)又云∶
心下膈上为肓。心为阳,父也。肺为阴,
母也。肺主于气,
心主于血,其荣卫于身,故为父母。)
七节之旁,中有
小心,(小心,为真心神灵之
宫室,脊有
三七二十一节,肾在下,七节之旁,肾神曰志,五脏之灵皆名为神,神之所以得名为志者,心
之神也。)从之有福,逆之有咎。(人者,人之所以生,形之所以成,顺之则福延,逆之则咎至。此
陈刺
脏腑之有定次也。)
无刺大醉,令
人气乱。
无刺大怒,令人气逆。
无刺大劳人,(
经气越也。)
无刺新饱人,(气盛满也。)
无刺大饥人,(
气不足也。)
无刺大渴人,(
血脉干也。)无刺大
惊人,(神荡越也。此举不轻刺之人,刺之
大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