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症大小合参卷九] 火门(儿科)
夫火也,天非此则不能生物,人非此则不能有生,此论夫
真火也。有属后天真火衰
亡,是以
邪火炽盛,而有
虚火、
实火、
湿火、风火、
郁火、
阴火、
五脏火、
六腑火,
游行不
归经火,然总不可过投
寒剂,而必欲其无火。譬如釜下无火,饭安得熟?但可暂
抑亢火以治标,因所因以调之而救本,则火各归诸经,而依然清凉世界矣。凡发而为病
也,《经》曰∶诸热瞀螈∶
诸禁鼓栗,
如丧神守;
诸逆冲上;
诸躁狂越;诸病
浮肿,疼
酸
惊骇,皆属于火。
诸痛痒疮,皆属
心火。瞀者,
神昏也。螈者,肉动抽掣也。因
邪热
伤神则瞀,
亢阳伤血则螈,是
手少阳三焦经也。诸禁鼓栗,如丧神守者,盖
心藏神,而
主火。凡一气盛极,则胜我者反来制之,故心火热极,则乃寒生,是以鼓栗诸禁,如丧
失保守
形体之神矣,是
手少阴心经也。诸逆冲上者,
火性炎上之征也。诸躁狂越者,因
热甚于外,则肢体躁扰,热甚于内,则神志躁动。狂者,狂乱而无定止。越者,乖越礼
法而失常,因肾主志,心火旺则
肾水衰,故
失志而狂越躁动,
烦热不宁者。又火之象,
且火入于肺则烦,火入于肾则躁也。诸病浮肿者,以热甚于内,
阳气郁滞也。为
疼酸
者,火在经也。惊骇者,火在脏也。总皆不离乎火,虽然浮肿酸疼,属于
寒湿者不少,
惊骇不宁,属于不足者恒多,故曰∶有邪之热,
内热而躁,无根之火,
外热而躁,内热
者
小便必混浊,无根者小便必清长,诸疮痛痒者,火盛则痛,火微则痒,皆属于心也。
然心为
君火,
命门为
相火,君相虽有
二火,论其
五行,则一于热也。五行之理,
阴中有
阳,
阳中有阴,孤阴不长,孤阳不成,一物全备,五行递相济养,是谓和平。若交互克
伐,是为与衰,变乱失常,灾害由生,故水
少火多,为阳实
阴虚而病热,水多火少,为
阴实
阳虚而病寒,水生于金,能复润母燥,火生于木,反能害母形,故易以离火为兵
戈,火上有水为既济,水在火下为未济,乃至理也。明乎此,则火之本源,洞见其微矣。
火者,气不得其平也。五脏六腑各得其平,则荣卫中和,
经脉调畅,何火之有?失
其常度。则冲射搏击而为火矣。丹溪曰∶
气有余便是火也。有
本经自病者,如忿怒生肝
火,
劳倦生
脾火之类是也。有
五行相克者,如心火太盛,必克
肺金,
肝火太甚,必克脾
土之类是也。有
脏腑相移者,如肝移热于胆,则
口苦,心移热于
小肠,则
淋闭之类是
也。又有
他经相移者,有数经
合病者,相火起于肝肾,虚火由于
劳损,实火生于亢害,
燥火本乎
血虚,湿火因于
湿热,郁火由于抑遏。又有
无名之火,无
经络可寻,无脉证可
辨,致有
暴病暴死者,诸病之中;火病为多,不可不察也。有以泻为泻者,
大黄、
芩、连之类是也。有以散为泻者,柴葛
升阳散火之类是也。有以滋为泻者,
地黄、
天冬
壮水之主以制
阳光是也。有以补为泻者,参、
甘草泻火之圣药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