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症大小合参卷十] 辨伤寒可汗不可汗
凡脉浮大者,日数虽多,在表宜汗。若
六七日后,
邪热少退,胸膈亦和,是
表里己平也。而如
咽喉干燥,汗出无多,此乃
津液
枯竭,不可
发汗,汗则
亡阳。更
淋家不可发汗,夫淋是
太阳热传
膀胱也,汗之则津液愈
竭,客热愈增,以致膀胱虚燥,
小便便血。
衄家不可发汗,夫衄则
上焦已
亡血矣。汗之
复竭上焦津液,血不荣则筋不舒,阴既虚则
目不瞑而成痉。
少阴病脉沉细数,病为
在里,不可发汗。少阴病,但厥
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或从口鼻,或从目出,是
名
下厥上竭,难治。脉动数微弱者,不可发汗。脉沉迟在里者,不可发汗。腹中左右有
动气者,不可发汗,及产后
溃疡,年高病久,
气虚血虚,均不可无汗。故夫汗者,治
在表也。然
汗法有三,一曰温散。天遇寒胜之时,人逢阴胜之脏,夫
阳气不充,则表不
能解,虽身有大热,必用辛温。一曰凉解,炎热炽盛,表里枯涸,
阴气不营,亦不能
汗,宜用辛凉。一曰平解。病在
阴阳之间,既不可温,又不可凉,但宜平用,期于
解表
而已。凡已得汗而脉尚躁盛者,此
阴脉之极也,死。脉尚躁而不得汗者,此
阳脉之极
也,死。若得汗而
脉静者,生。
凡病患
神采外扬者,病发常
多汗而躁急,盖神既外扬,津无管束而妄泄。《经》
所谓∶
阳虚虚阴必凑之,必须内守,方可逆挽。老子所谓∶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
守其黑,真对症之药也。若夫用药,必取草木之性,下达而味沉重者,恒使勿缺。如灌
园而频频沃之,以杜其枯竭也。所以
伤寒过经热不止,或发汗不彻用
紫苏煎汤,纳入大
壶,置被
中接汗,内服辛凉之药,使汗易出,而勿耗
伤阴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