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痘疹全集卷二十二(总论痘要)] 汗下
夫痘疮必待三日,不出或出不快,即微发之,如发后不出,仅宜日服二剂,此后而
再不出,方
大发之,若
见点虽少,倘脉和平,是疮本稀,亦不可乱为发表,发表犹
此,况汗下乎?故痘症虽似
伤寒,然治惟有温平之法,而
无汗下之理。且伤寒表症未
解,尚不可下,况痘疮必欲起胀,翕浆而后已哉,何世谓初觉即宜利之,宜泄其毒,误
矣。故在初
发热足冷,
头痛脉数,与伤寒疑似之间,仅宜
解肌微表,若有
内伤等症,仅
宜微与化食宽膈,若痘而误服
麻黄之剂,以汗下之,则
阳气尽出于肌表,遂必斑烂而脏
虚,虚则腹疼自利,或作
寒战,甚或里无阳气,乃作
阴痫,而死者多矣。抑痘而误用大
黄之剂,以下之,则毒乘
虚陷伏,或为
腹胀。或为喘急,而死者有矣。虽然亦有不得
不汗下以劫病者,如未出时,重感
风寒,
约束皮肤,而
腠理闭密,疮出不快者,此必当
汗之,令其
阴阳和,荣卫通,而疮自易出,毒得
解散,苟不汗之,则毒无从外出,存伏
于中,未免有闭门留寇之祸也。更如大热不退,转增烦渴,
谵妄昏沉,便尿阻塞者,此
毒蓄于肠胃之间,而与
谷气并结也,宜急下之,使其陈秽涤去,脏俯流通也,苟不下
之,则藏污蓄毒煎熬于中,宁无养虎遗患之虞乎?《书》曰∶首尾不可下者,或谓首云
上焦,尾云
下焦,盖治上宜消,治下宜导,而无下之理。或云,痘未显于表,其脉症有
表而无理,若一下之则
邪气不得伸越,故禁首不可下也。痘已显于外而无一切里症,内
无根蒂,大忧不甚实,苟一下之,则毒邪逆陷,并即靥而精滋耗亡,是以
大便干结者,
如亦下之,则愈竭荣血。故禁尾不可下也。论虽不同,理则一致,至如顺痘初出,又无
表里感伤者,则当任其
自然,惟加安养,自见全功,若有风寒闭塞,惟宜解肌自出矣。
奈何才见痘点,亦罔顾其所蕴
轻重,
肌热未透,
毛窍未松,惟恐不出,用药峻发,毒无
出路,遇发则一倍变为十倍,十疮合为一疮,各曰斑烂。五内
七窍,至于皆有,重者
不救,轻者或为喉痛
声哑,目疾
鼻塞之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