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痘疹全集卷二十三(总论痘要夹症门)] 诸候吉凶略
头疼初热而发者,常也。
目闭在初出者,不治。八九日无事,十三四日大内。
咳嗽痘疹而咳嗽者,常也。但不宜过,且忌音哑仵呛。
心胸
疼痛凶症。
气急在初热者,凶。八九日微喘,无事,但急不宜过。若十三日急促
气喘者,死。
声哑初起不治。惟
喉中有痘,外痘长,内亦肥大而然,兼之外痘红活润泽而无
枯暗之色者,吉。痂落后者,凶。若兼气急
者,始终不治。
喉痛初起难治。八九日可终治,痂后是余毒耳。乱语初起为重,痂落为凶。若
失志者,不治。
呻吟凶症。如灌脓疼痛而呻吟,不甚者,不妨。
哕声凶症。初起毒火上冲,可治。脓后胃弱痂后余毒,再兼音哑
不食,乃
胃气
败绝也,不治。
努气凶症。是
丹田无根之
气上乘胸次也。
肚疼初热常事,若疼不止,腰难伸直,痘发不出及色惨暗者,凶。痂后是余毒,如
痛极难忍者,大凶。
十指冷凶症。
腰痛初起微微者,常也。若痛甚难立,并痛而不止者,不治,盖此是
肾经后致。
手摇凶症。
足摇凶症。但在作脓痛时并灌脓,虚时略动者,无妨。
眼
出血不治。
足冷凶也。若至过膝者,不治。
鼻衄无事,但宜甚耳。
尿血不治。
口
吐血因呛
伤胃脘,微出少许者,可治。若甚者及黑者,不治。
便血鲜血而少,且兼即止者,并
倒靥之后而使痂皮脓血者,皆可治。如甚而黑
者,不治。
挫喉初热者,凶。若灌脓时而浆足者,无妨。
寒战七日前为热,七日后为寒,又当兼痘症参断吉凶。
切牙起胀时凶。
蛔虫初起吐出一二条者,无事。多者为凶,十三、四日吐出者,即死。从便出
而多者亦凶。
吐脓痰无事。若见腥臭者,宜防
肺痈,则必
胸中疼痛,唇白面惨为验耳。
吐臭痰不治。及呕恶臭气者,凶。
惊搐初起无事,乃痘从
心经出也,反为佳候。若在脓后靥后者,乃
气血已竭,
神无所根据。大凶。
手
足痛初出为凶,八九日后无事。
手心痛热症。
耳出血不治。
吐清水无事。但甚者,则大泄
元气而属
虚寒。
泄白粪寒也。
红粪热也。
泄青粪寒也。
泄黑粪
脏腑坏也,不治。
不食初起不妨,贯浆时及痂后者,凶。
能食始终为吉。堆痂后而倍者,余毒。
十指痛凶症。
头冷不治。
唇干凡此及
唇裂者,凶。
胸高胸突如盏者,凶。
吐
黄水肚不疼者,无事。肚疼者,为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