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痘疹全集卷二十三(总论痘要夹症门)] 夹斑
发斑者,
阳明受枭炎之毒所致也。然症有二,
阳毒发斑者,必
壮热渴燥,五心如
烙,脉洪有力。色红赤者,
胃热也,可治。紫黑者,胃烂也,不治。色纯黑者,
热毒入
胃已极,尤为不治之症。若热毒壅盛,而
大便秘结者,宜急下之,否则,胃热不得以
泄,其斑益炽。但不可下之太早,否则,
中气馁弱,其痘难出而为
陷伏,且热乘虚入
胃,斑毒更为难疗矣,此与
伤寒下法之理相同也。如阴症发斑者,必身无大热,手
足指
甲俱青,其脉沉细,其色微红,此乃无根
失守之火,聚于胃,熏于肺,传于
皮肤而为斑
也。妄投凉剂,则又误矣,故宜温胃调中为主,
胃气和则火自下。斑自退而痘自出也。
凡肾症
腰疼难立之候,而必有斑者,何也?盖肾为
胃之关,如热毒蕴蓄而不得泄,
是以
传注胃经,胃主
肌肉,故发为斑,宜用鼠粘、
升麻之类,于清凉
解毒之中,兼以升
提出表为主。如始骤以清
胃寒剂,则血不行,肌肉冰,乌能载毒以出?必至沉匿于肾
而为坏症矣。若至身发紫赤黑色等斑,而眼中
白睛之内,色如
桃花水红色者,盖白晴属
肺,是主内溃,肺胃败坏,必不可治。其色乃内起
淡淡一种水红之色,非若
筋膜赤障,
外浮于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