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症大小合参卷一] 乙癸同源论
古称
乙癸同源,肾肝同治,其说维何?盖火分君相。
君火者,居于上而主静;
相火
者,居乎下而主动。君火唯一
心主是也,相火有二,乃肾与肝,肾应北方
壬癸,于卦为
坎,于象为龙,龙潜
海底,龙起而火随之;肝应东方
甲乙,于卦为震,于象为雷,雷藏
泽中,雷起而火随之。泽也,海也,莫非水也,莫非下也,故曰乙癸同源。东方之木,
无虚不可补,补肾即所以补肝;北方之水,无实不可泻,
泻肝即所以泻肾。至于春升,
龙不现则雷无声,及其秋降,雷未收则龙不藏,但使龙归海底,必无迅发之雷,但使雷
藏泽中,必无飞腾之龙,故曰肾肝同治。东方者,天地之春也,勾萌甲折,
气满乾坤,
在人为怒,
怒则气上,而居
七情之升,在天为风,风则
气鼓,而为百病之长,怒而补
之,将逆而有壅绝之忧,风而补之,将满而有胀闷之患矣。北方者,天地之冬也,草黄
米落,六字萧条,在人为恐,
恐则气下,而居七情之降,在天为寒,寒则气惨,而为万
象之衰,恐而泻之,将怯而有颠仆之虞,寒而泻之,将空而有涸竭之害矣。然木既无
虚,又言补肝者,
肝气不可犯,
肝血自当养也。血不足者濡之,水之属也,
肝木之源,
木赖以荣,水既无实,又言泻肾者,
肾阴不可亏,而
肾气不可亢也,气有余者,伐之木
之属也,伐木之干,水赖以安。夫一补一泄,
气血攸分,即泄即补,水木向府,总
之,相火易上,身中所苦,泄木所以
降气,补水所以制火,气即火,火即气,同物而异
名也。故知气有余,便是火者,愈知乙癸同源之义矣。然时医多执“
肝常有余”之说,
举手便云平肝,殊不思《经》曰“东方木也,万物所以始生也。”《
圣济经》云∶
四时
之所化,始于木;十二经之所养,始于春。女子受娠一月,是
厥阴肝经养之,肝者,乃
春阳发动之始,万物
生化之源,故戒怒养阳,使
先天之气
相生于无穷,是摄生之切要
也。盖春属肝木,乃吾身升生之气,此气若有不充,则四脏何所禀,水如春无所生,则
夏长秋收冬藏者,将何物乎?
五行之中,惟木有发荣畅茂之象,
水火金土皆无是也。使
天地而无木,则世界黯淡,其无色矣。培之养之,犹恐不暇,而尚欲剪之、伐之乎!故
养血
和肝,使火不上炎,则
心气和平,而
百骸皆理。况肾主
闭藏,肝主疏泻,是一开一
合也。俗云∶肝有泻无补,不知
六味地黄丸、
七宝美髯丹等剂,皆补肝之药也。人特
习而不察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