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症大小合参卷三] 论初诞
夫天地肇分,
阴阳始成,禀
五行而具体,合
四时以成形。一身象备一天,
九脏类
诸九有,父之精白而轻情,母之血黑而重浊,故阳
胎气则轻清九分,阴
时气则重浊十
分,盖
阴气不胜其阳则成男,
阳气不胜其阴则成女。
妊娠十月各有所主,一月如珠露;
二月绽似
桃花;三月男女始分。男子先生左肋、左眼、左肾,女则反之。四月
形体全;
五月筋骨成;六月
毛发生;七月游其魂,能动左手∶八月游其魄,能动右手,而
脏腑
具;九月三转动,
谷气入胃;十月满足神备而生。然究其实,则止二百七十日,实为定
论。于中虚计一月,以应十月数也。故《经》曰∶九九为上,八八次之,七七又次
之。凡人之生,禀受二仪之气,会
合三才之道。若
三才各得其九,则三九二十七,即二
百七十日而生,血气充足,
精神纯实,相貌皆全,智性具通。八八者,三八二十四,即
二百四十日而生。七七者,三才各得其七,
三七二十一,即二百一十日而生。逾十月而
生者,谓之太过。七八月而产者,谓之不及。太过者,血气阴之有余;不及者,血气
养之不足。大抵人得中道,乃即纯粹,阴阳得所,
刚柔兼济,
气血俱和,
百脉相顺,心
智明通,精神全备,脏腑充实,形体
壮健。观其
颅囟,斯可知矣。未周之儿,颅囟坚
合,睛黑神情,口方背浓,骨粗臀满,肚软脐深,茎小卵大,齿细发润,声洪睡稳,气
壮声清,形紧色紫,此乃
受气得中者也。如二三周囟尚解开,手足挛缩,齿发未生,膝
如
鹤节,或五岁不行,手细脊瘦,色白形萎,
气怯声浊,此皆受气不足者也。受气有
六,筋骨肉
血精气是也。筋实则多力;骨实则早行立;血实则形瘦多发;肉实则少病;
精实则灵利,多语笑而不怕
寒暑;气实则少发而体肥。然有外肥
里虚,
面白色,腹
中气响,
呕吐乳食,或便青粪,头大囟开,此乃胎气最弱,调理失宜,多变慢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