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运气易览] 论胜复
运有
盛衰,气有
虚实,更相
迎随以司岁也。故经曰∶有余而往,不足从之;不足而往,有余
从之者,此也。故运互有太少,
胜复之变作矣。
太过则
先天时化,以气胜实,故不胜者受邪;不及则后天时化,以气衰虚,故胜己者来克。
被克之后,必待时而复也。行复于
所胜,则己不可前,故待
得时则子当旺,
然后子为母复仇。如
木运少角岁金,清化来胜,
则子火为复,(复亦胜也,火反胜金,故曰胜复同也。)反
热化胜金也。
火运少征岁水,寒化来
胜,则子土为复,反
湿化胜水也。
土运少宫岁木,
风化来胜,则子金为复,反清化胜木也。
金运
少商岁火,热化来胜,则子水为复,反寒化胜火也。
水运少羽岁土,湿化来胜,则子木为复,反
风化胜土也。故言胜复同者,此也。
《玄珠》论
六气有
正化对化之司,若正司化令之实,甚则胜而不复;对司化令之虚,微则
胜而有复。胜甚则复甚,胜微则复微,所谓
邪气化日也。(言六气胜甚复甚,胜微复微。)如是
气不相得,则
邪气中人而疾病矣。然天地之气亦行胜复,故经曰∶初气终
三气,
天气主之,胜之
常也;
四气尽终气,
地气主之,复之常也。盖胜至则复,复已而胜,故无常气乃上,复而不胜则
是
生气已绝,故曰伤生也。
又
岁气太过,则不胜者受邪。若得其实,而反欺侮其
所不胜己者。运不及,所胜者来克,承
气之虚,又为不胜己者凌侮。如是终必受邪,以原非胜己之气,必自伤也已矣。故经曰∶侮反受
邪,此之谓也。如是不一,则在
气候以别之也。